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 合作街道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排查曝光专项行动(第十三期 )
发布时间:2025-07-12 00:10 浏览量:1
近期,合作街道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2025年6月30日—7月10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消防专班对辖区26处单位场所开展安全隐患问题检查,对发现的3项问题隐患进行曝光。
电瓶车飞线充电(现场已整改)。
规范解读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充电。
02气瓶无防倾倒措施。
规范解读依据《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 34525-2017)第8.2.4条气瓶入库后,应将气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倾倒;第9.1条气瓶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在使用气时应做到:气瓶使用时,应立放,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03安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规范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安全重于泰山,
防范隐患于未然,
合作安办提醒您:
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
平安靠大家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