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含农林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25 03:15 浏览量:1
领域1 环境保护产业
01
大气氨排放控制——各品种畜禽养殖
条件/标准
在畜禽养殖活动中以控制畜禽养殖氨排放为目的采取的功能性饲料添加剂使用、养殖圈舍结构改造,采用干清粪方式,以及养殖粪污发酵、堆肥处理,废气处理等措施防治大气污染的活动。采取上述氨排放治理措施后,畜禽养殖活动氨排放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政策、规范标准规定要求。
02
农用地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条件/标准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活动中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规定要求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监测、风险评估活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与动态调整、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等活动。
03
农林草业面源污染防治
01 各类型农作物种植
谷物,豆类、油料和薯类,棉、麻、糖、烟草,蔬菜、食用菌及 园艺作物,水果,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活动中符 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规定要求的下列活动:1.采用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强化等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农 业废弃物,以及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对农田污染的活动。2.测土配方施肥,农田氮磷拦截与再利用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应 用活动。3.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建设和运营活动。4.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活动,如可降解农膜使用活动。
02 畜禽粪污处理活动
畜禽粪污处理活动中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活动。
03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中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及绿色 防控专业化服务活动。
0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01 工矿工程建筑
工矿工程建筑活动中在农村地区实施的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活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活动。
02 管道工程建筑
管道工程建筑活动中在农村地区实施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活动。
03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活动中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运营活动。
04 市政设施管理
市政设施管理活动中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排管管网的运营活动。
05 水污染治理
水污染治理活动中在农村地区实施的生活污水治理(不含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运营活动)活动,水域垃圾清理活动,黑臭水体整治活动等。
06 环保工程施工
环保工程施工中农村地区卫生厕所、化粪池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活动。
07 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活动中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运 营活动;卫生厕所、化粪池等设施清扫、粪污收集、运输、处理 和处置设施管理、维护等活动。
08 城乡市容管理
城乡市容管理活动中在乡村地区实施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活动。
领域2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01
水资源高效及循环利用
01 灌溉活动
(农作物种植生产)灌溉活动中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滴灌、喷灌、 低压管灌、微灌、渠道防渗等节水灌溉技术的农业生产灌溉活动。 节水灌溉设施应符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 规定要求。
02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活动。包括但不 限于滴灌、喷灌、低压管灌、微灌、防渗渠道等节水灌溉设备、设施建设、维护活动,以及其他各类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活 动。
02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01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利用工业废弃物改良土壤,修复土 壤生态功能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磷石膏 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制作土壤调理剂治理盐碱地,以及用于沙漠化 土地生态修复等。
工业废弃物利用需符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导则》 (GB/T 3232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与质量安全 评价技术导则》(GB/T 32328)等规范标准规定要求。
03
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
01 食用菌/中草药种植
食用菌、中药材种植等活动中以林业三剩物、秸秆,稻壳等生物 质原料为栽培基质的农林废弃物基料化利用活动。
02 农林育种育苗
农业和林业育种育苗活动中以林业三剩物、秸秆、稻壳等生物质原料为育苗基质、栽培基质的农林废弃物基料化利用活动。
03 牛/马/羊/骆驼饲养
牲畜饲养活动中对玉米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采用青黄贮、膨化、微 贮等措施加工处理后,增加适口性,用于牲畜饲喂,或直接饲喂 的农业废弃物饲料化利用活动。
04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的下列活动:1.秸秆等农林废弃物收、储、运经营活动。2.秸秆,果皮、果壳、果渣等农林废弃物直接还田、堆肥还田活动。
05 人造板制造
人造板制造活动中以林业三剩物等农林废弃物为原料,达到相应 产品规范标准规定要求,以及 E0 级及以上环保要求的人造板制造。
06 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活动中以农作物秸秆、农业加工剩余物、薪 材及林业加工剩余物、禽畜粪便为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活 动。
07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生产活动。
08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活动中以农林废弃物为原辅料,符合 下列条件的产品制造:1.《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规定要求。2.复合型肥料生产工艺符合《复合型微生物肥料生产质量控制技 术规程》(GB/T 41729)规定要求。
09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林产化学品制造活动中以农林废弃物为原辅料的林产化学品制 造。
10 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
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活动中以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为原辅料 制造产品的活动。
11 生物质能发电
生物质能发电活动。
12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活动。
领域3 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
01
现代化育种育苗
01 林木育种/育苗
符合下列条件的林木育种、育苗活动,以及育种基地、品种区试 站、抗性鉴定站、品种测试评价中心、种子(苗)生产基地建设 活动: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 2772)规定要求。2.《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规定要求。3.《育苗技术规程》(GB 6001)规定要求。4.《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 7908)规定要求。
02 鱼苗及鱼种场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的水产苗种育种、育苗活动,以及育种基地、品种 区试站、抗性鉴定站、品种测试评价中心、水产供种繁育基地建 设活动: 1.《淡水鱼苗种池塘常规培育技术规范》(GB/T 1008)规定要求。 2.《海水虾类育苗水质要求》(GB/T 21673)规定要求。
03 种子种苗培育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的农作物育种、育苗活动,以及育种基地、品种区 试站、抗性鉴定站、品种测试评价中心、种子(苗)生产基地建 设活动: 1.《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规定要求。 2.《草种子检验规程》(GB/T 2930)规定要求。 3.《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GB/T 30395)规定要求。
04 畜牧良种繁殖活动
畜牧良种的繁育活动,以及种公畜站和扩繁基地建设活动。
05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活动中林木、农作物、水产种苗、畜牧良种的 生物育种技术育种活动及技术推广活动。
02
种质资源保护
01 农作物、林木、畜禽、水产育种育苗活动/野生动物保护
农作物、林木、畜禽、水产育种育苗活动中对农作物种质资源、 畜禽遗传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林草种质 资源和农业野生植物的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 交流和利用等活动;以及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国家林 草种质资源库(圃)、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国家淡水 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国家南海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水产原良 种场、水产遗传育种中心、中转隔离基地、国家动植物基因库、 种质资源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国家农业 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和改造活动。
02 生态资源监测/野生动物保护
自然生态系统监测和保护管理活动中对林草种质资源和农业野生植物的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等 活动。对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处于濒危状态、 对粮食安全和农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农业野生植物, 包括农作物野生近缘植物、野生蔬菜、野生果树、野生茶和野生药用植物、野生能源植物等的保护活动。
03
绿色农业生产
01 各品种农作物种植
符合下列条件的农作物种植生产活动:1.执行绿色、森林生态产品有关标准,且在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 准化生产基地、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基地内实施的农作物种植 生产活动。2.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 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推广的农作 物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品质、质量标准,且在上述产业园区、 基地、示范区内实施的农作物种植生产活动。3.执行地理标识、公用品牌农作物种植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品 质、质量标准,经持证机构授权标注地理标志农产品、公用品牌 农产品的农作物种植生产活动。
02 各品种畜禽动物养殖
符合下列条件的畜禽饲养生产活动:1.执行绿色、森林生态产品有关标准,且在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 准化生产基地、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基地内实施的以生产畜禽 产品为目的的畜禽饲养活动。2.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 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畜禽养殖标准 化示范场示范推广的畜禽养殖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品质、质量 标准,且在上述产业园区、基地、示范区内实施以获取畜禽产品 为目的的畜禽饲养活动。3.执行地理标识、公用品牌畜禽产品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品质、 质量标准,经持证机构授权标注地理标志农产品、公用品牌农产 品的畜禽饲养活动。
03 海水/内陆养殖
符合下列条件的水产品养殖生产活动:1.执行绿色、森林生态产品有关标准,且在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 准化生产基地、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基地内实施的水产品养殖 生产活动。2.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 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推广的水产 品养殖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品质、质量有关标准,且在上述产 业园区、基地、示范区内实施的水产品养殖生产活动。3.执行地理标识、公用品牌水产品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品质、 质量有关标准,经持证机构授权标注地理标志产品的水产品养殖 生产活动。
04 检验检疫服务
检验检疫服务活动中畜禽动物检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植物病、 虫、草等有害生物检疫,植物残留农药、化肥等质量安全检验, 农药、化肥检验服务等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检验检疫服务活动。
05 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
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活动中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农作物、畜禽 品种、水产品品种的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06 稻谷种植
稻谷种植活动中通过调整水稻品种,稻田低甲烷种植技术推广应 用等措施开展的稻田甲烷减排活动。
07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活动:1.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新型肥料、轮作休耕等 措施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的活动。2.农作物秸秆还田固碳活动。3.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精细化农业管理减少农机使用频率、减少空 载行驶、重复作业,使用先进高效农机、智能化农机,使用可再 生能源农机等措施降低农业机械排放的活动。
08 各品种农产品加工
符合下列条件的农产品加工生产活动:1.符合绿色、森林生态产品有关标准,且在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 准化生产基地、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基地内实施的农副食品加 工生产活动。2.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 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推广的农产 品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品质、质量标准,且在上述产业园区、 基地、示范区内实施的农副食品加工生产活动。3.符合地理标识、公用品牌农产品生产环境、生产技术、品质、 质量标准,经持证机构授权标注地理标志农产品、公用品牌农产 品标识的农副食品加工生产活动。4.以减少加工减损、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梯次利用水平,提升工艺设备能效等为目的的农副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活动。
04
有机、绿色等认证农业
01 各品种农作物种植
通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国家森林生 态标志产品认定、认证的农作物种植生产活动。
02 各品种畜禽动物养殖
通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国家森林生 态标志产品认定、认证的畜禽养殖生产活动。 (注:蜜蜂饲养无需获得有机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定、认证)。
03 海水/内陆养殖
通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认证的水产养殖生产活动。
04 各品种农产品加工
通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国家森林生 态标志产品认定、认证的农副食品加工生产活动。
05
农作物种植保 护地、保护区建设和运营
01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活动:1.零星分散耕地整合归并、土地复垦及耕地提质改造工程活动(禁 止开垦、复垦严重沙化土地,禁止在 25 度以上陡坡开垦、复垦 耕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 土地整理后耕地土壤质量、耕地品质依据整治内容,分别符合《土 壤环境质量农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 行)》等规范标准规定要求。2.东北地区等黑土地保护区黑土地保护工程活动。3.酸化、盐碱化等退化耕地治理活动。4.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活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 需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耕地质量等 级》(GB/T 33469)等规范标准规定要求。5.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被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用于新增耕地、劣质 地或基本农田整备区耕地土壤改良工程活动。6.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活动。7.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和运营活动。8.耕地保水保肥、污控修复等活动。
06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
0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活动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活动:1.使用“以虫治虫”、“稻鸭共育”、“生物生化制剂”等生物 防治技术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2.使用“杀虫灯”、“防虫网阻隔”等理化诱控技术的农作物病 虫害防治活动。3.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的农作物病虫害防 治活动。4.化学农药减量增效、使用量零增长等活动活动。
02 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
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活动中抗病虫作物品种的推广活动。
07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01 休闲观光活动
休闲观光活动中以农林牧渔生产环境、农村自然环境、人居环境 为对象的休闲观光旅游活动(含休闲饲喂、农耕体验、采摘、垂 钓等农事体验活动)。
02 其他游览景区管理
其他游览景区管理活动中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休闲 农业精品园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和运营活动。
03 民宿服务
民宿服务活动中民宿康养、田园养生等服务经营活动。
04 正餐服务
正餐服务活动中以农家乐等形式提供的餐饮服务活动。
05 农业生产活动
农林牧渔种养殖生产活动中农业与旅游等业态相结合提供的研学科普、农产品销售等服务活动。
06 文化活动服务
文化活动服务活动中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发布推介等活动。
08
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01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耕地盐碱渍涝治理等活动。
02 各品种农作物种植
各品种农作物种植活动中以生态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地下水资 源保护等为目的的耕地轮作、休耕活动,农作物间作套种活动。
09
森林资源培育和经营
01 林木育种育苗
林木育种育苗活动,以及林木良种培育和生产活动。
02 造林和更新
造林和更新活动中依据造林项目内容,分别符合下列条件的活 动:1.《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 年)》(林规发〔2018〕33 号)规定要求。2.《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林工规〔2023〕2 号) 规定要求。3.《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规定要求。4.《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规定要求。5.《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规定要求。6.《飞播造林技术规程》(GB/T 15162)规定要求。
03 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
森林经营、管护和改培活动中依据具体内容,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的活动:1.《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GB/T 28951)规定要求。2.《中国森林认证 产销监管链》(GB/T 28952)规定要求。3.《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规定要求。4.《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LY/T 2007)规定要求。
04 木材采运
木材采运活动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活动:1.《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GB/T 28951)规定要求。2.《中国森林认证 产销监管链》(GB/T 28952)规定要求。3.《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规定要求。4.《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LY/T 2007)规定要求。
10
林业基因资源保护
01 野生植物保护
野生植物保护活动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活动:1.林业基因(遗传)资源调查、监测活动。2.林业基因(遗传)资源收集与保存工程(原地或异地保护、保 存设施、保护区建设等)。3.乡土树种、经济树种、速生树种的育种、驯化和生物勘探工程, 良种利用工程。
0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活动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活动。
03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活动中林业基因(遗传)资源调查、监测与信 息化平台建设活动。
11
林下种养殖和林下采集
01 林产品采集活动
林产品采集活动中对物种生境、物种资源可持续性无明显影响前 提下,在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进行的未列入国家、地方生物多样 性红色名录、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极小种群(狭域分布)保护物 种等各类保护名录范围内的各类林产品或野生植物的采集活动。
02 各品种农作物种植
各品种农作物种植活动中在林下、林间或林边土地上在不破坏森 林植被、不影响林木生长、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实施的各类 农作物植物种植生产活动(注:土地性质认定依据《土地利用现 状分类》(GB/T 21010)。
03 各品种畜禽动物养殖
各品种畜禽动物、蜜蜂及其他动物养殖活动中在林下、林间或林 边土地上在不破坏森林植被、不影响林木生长、不改变林地性质 的前提下“人放天养”模式(注:包括人工补充饲料的林边、林 间、林下畜禽饲养活动)、圈舍圈养模式的畜禽及其他动物饲养 活动。
12
森林游憩和康养
条件/标准
游览景区管理活动中在不破坏地表植被、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的前提下,依托森林、草地、湿地、荒漠、高山、湖泊、河流、 海岸带和野生动物植物等自然景观资源,开展的游览观光、休闲 体验、文化体育、健康养生等经营活动。上述景区建设和经营依 据不同资源条件,需分别符合《森林体验基地质量评定》(LY/T 2788)《森林养生基地质量评定》(LY/T 2789),以及其他有 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
13
竹产业
01 林木育种育苗
林木育种育苗活动中竹子良种培育活动。
02 造林和更新
造林和更新活动中竹林造林活动。
03 森林经营、管护、改培
森林经营、管护和改培活动中竹林资源的经营、管护和改培活动。
04 林竹采运
竹材采运活动。
05 林产品初级加工活动
林产品初级加工活动中竹材初级加工活动。
06 其他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竹材采伐、初加工剩余物回收、处 理,综合利用活动。
07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活动中竹笋等竹林食物产品的采集生产活 动。
08 蔬菜加工
蔬菜加工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笋干、腌笋等竹笋食品的加工生产 活动。
14
绿色畜牧业
01 各品种畜禽动物养殖
各类畜禽动物养殖活动中设施化、标准化养殖场经营活动。
02 畜禽屠宰
畜禽屠宰活动中标准化屠宰厂经营活动,屠宰厂标准化改造技术改造活动。
03 工矿工程建筑
工矿工程建筑活动中设施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活动,标准 化屠宰厂建设活动。
04 草种植
草种植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苜蓿、黑麦草、野豌豆等畜禽养殖饲 草种植、收割、加工、储藏活动。
0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活动中列入农业农村部最新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内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的饲料添加剂制造。
07 兽用药品制造
兽用药品制造活动中列入农业农村部《新兽药注册目录》内的新 兽药制造。
08 牛/马/羊饲养
在反刍动物家畜饲养活动中通过培育低甲烷排放家畜品种、改善 饲料管理等措施实施的动物肠道甲烷减排活动。
15
绿色渔业
01 海水/内陆养殖
水产养殖活动中不投饵网箱养殖、稻田养鱼、鱼菜共生生态养殖、 盐碱水渔农综合养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人放天养”等生态 型、环境友好型渔业养殖生产活动;养殖活动中养殖设备、装备 更新提升,技术改造等活动;渔业智能化机械应用活动,以及利 用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水产养殖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在养殖水面上进行蔬菜无土栽培,依靠养殖水体生 态系统物质循环、实现养鱼不换水、种菜不施肥的渔业养殖模式; 将养殖尾水净化处理,全部或部分养殖水循环利用的养殖模式; 不投喂饲料,依靠湖泊、水库等水体自然生态容量的渔业养殖模 式;配置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池塘淡水养殖模式,配置 自动饲喂、环境调控、产品收集、疫病防治等设施装备的深远海大型养殖。
02 海水/内陆捕捞
水产捕捞活动中渔船及捕捞设备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活动。大数 据、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活动。海水捕捞需排除 非法、无报告、不规范(IUU)渔业活动,且渔获物中不包含 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品种。
03 海洋生物资源利用
海洋药物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及海洋药物研发,以海藻等海洋生物 为原料的新型饲料、生物肥料、生物农药或营养制剂的开发与生 产,海洋中药的研究开发与制造,以微藻和海洋微生物为原料的 海洋生物发酵产品制造。
04 其他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中渔业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
05 其他饲料加工
其他饲料加工活动中利用低值水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废弃物(如鱼 骨、内脏、虾壳)等为主要原料的饲料加工活动。
16
海洋牧场建设和运营
01 海水养殖
海水养殖活动中为恢复或增加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生物群 落结构采取人工鱼礁建设、种植海藻场或海草床等措施的海洋牧 场运营活动。有关活动应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 规范》(农办渔〔2019〕29 号)等政策规定要求。
02 其他海洋工程建筑
其他海洋工程建筑活动中人工鱼礁、海藻场或海草床等海洋牧场 设施建设活动。有关活动应符合《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 则》(农办渔〔2018〕66 号)、《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 作规范》(农办渔〔2019〕29 号)等政策规定要求,以及《海洋 牧场建设技术指南》(GB/T 40946)、《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 (SC/T 9416)、《人工鱼礁资源养护效果评价技术规范》等规 范标准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