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递时,村支书被当街捅杀!普宁村官被害案二审,揭开多年积怨
发布时间:2025-08-23 01:48 浏览量:1
2024年7月25日,广东普宁市的天气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马栅村54岁的村民黄某欢像往常一样到快递驿站取件,不料却在此遇到了村支书黄某其。
谁都没有想到,短短几分钟后,这里将会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血案。
黄某欢突然从电动车座下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尖刀,直刺黄某其的颈部,接着又疯狂地捅向对方的右肋部和左大腿。一名快递员见状急忙上前阻拦,却被刺伤肩部。
“我杀人了!”行凶后,黄某欢拨通电话喊道。
这起发生在菜鸟驿站的悲剧,最终导致村支书黄某其因肝脏破裂大出血不幸身亡,快递员许某祯肩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其实案发当天上午,黄某欢刚刚去过村委会。他87岁的老父亲不久前去世,他需要开具证明注销父亲户口,同时还想弄明白为什么父亲社保卡里没有征地补偿款。
可惜的是,他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下午1点左右,在取快递时偶然遇到村支书黄某其,他再次提出自己的疑问。
黄某其简单地让他“找村委会文书”。这个回应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黄某欢觉得这是对方在推诿和刁难自己,顿时怒火中烧。
冲动之下,黄某欢从电动车座位下的储物箱中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单刃尖刀,冲进快递点对着黄某其猛刺。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深入了解后会发现,这起惨案并非偶然事件,而是多年积怨的结果。黄某欢此前曾多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村里的土地征收和征地款分配问题。
从2020年7月开始,到2023年11月为止,黄某欢先后四次信访反映“村干部买卖土地及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令他满意的解决,怨气在心中越积越深。
法院调查后发现,2022年马栅村通过了《流沙南街道马栅村(经联社)征地保留资金分配工作方案》,其中明确规定16周岁至59周岁的村民才可以获得征地款。
当时黄某欢的父亲已经83岁高龄,因为超龄无法获得征地款。按照政策规定,年龄达到60周岁的老人无法缴纳养老保险,因此也不能获得该项补偿。
实际上,黄某欢一家6口(包括他本人、妻子、儿子等)都已经按规定拿到了相应的补偿款,并不存在所谓的“漏发”情况。
2025年3月底,揭阳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欢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黄某欢早在2023年底就有杀害黄某其与其他村干部的想法,甚至在2024年2月6日曾经准备杀害另一个村干部,只是当时没有得手。
法院认为,黄某欢 “主观上存在报复心理,是有预谋的杀人行为,主观恶性极大”。
从客观上看,黄某欢在公共场合公然行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犯罪意图坚决,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尽管黄某欢具有归案后如实供述、属于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取得伤者许某祯的谅解等从轻情节,但法院认为这些都不足以抵消其罪行的严重性。
2025年8月20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揭西县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此案。整整5个半小时的庭审,双方辩论激烈,法院最终没有当庭宣判。
二审中,两个焦点问题成为辩论的核心:黄某欢是否属于自首;村干部是否存在过错。
黄某欢的辩护人提出,黄某欢主动报警、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一审法院认为,黄某欢当时已经被群众控制,不具备逃跑的条件,所以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不属于自首。
关于被害人是否有过错的问题,一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村干部侵吞土地补偿款,或者对黄某欢存在报复、刁难等情况。
法院特别指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事宜是经过村委会具体讨论决定并公示的,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
二审法庭上,黄某欢一再强调自己有自首情节。然而法律既是公正的也是严谨的,是否构成自首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和严格的法律认定。
无论最终判决如何,两个家庭都已经支离破碎。黄某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黄某欢也可能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起悲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农村基层治理需要更加透明和细致的政策解释,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在阳光下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真正倾听百姓声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