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为何1765年突然加税?一场纺织技术革命,竟成北美独立导火索
发布时间:2025-10-02 10:26 浏览量:2
美国的诞生来源于独立战争,如果把之前讲过关于北美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比如新航路开辟,因为土耳其封锁地中海的商路,哥伦布寻找通向印度的商路,于1492年发现北美大陆。
原本他是找印度的,结果一不留神发现北美,所以一直不太理解为什么要把哥伦布叫做伟大的航海家,明明是找错了。按道理来说,哥伦布发现北美后,西班牙应该在美洲建立自己的殖民统治。但是到1775年美北美独立战争之前,它都属于英国。
对于这一点也不难理解,如果把我们之前讲过的关于英国的事情连起来看,我们能发现线索,比如1588年之后,英国打败西班牙后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海上霸权。
三次英荷战争后荷兰战败,新阿姆瑟丹被割让给英国,再往后七年战争,英国从西班牙手里得到佛罗里达,而且七年战争之后,法国作为战败国放弃了大片北美的殖民地,这些殖民地都被英国所占有。这样到十八世纪中叶,北美基本上为英国所有。到了1775年北美独立战争之前,北美大概有十三块殖民地,有两百多万欧洲移民,也有从非洲贩卖过去的奴隶。
可是到了1765年,英国殖民当局要求增收印花税。为什么在1765年要增加税收,这是不是一个巧合?很明显,这不是一个巧合,因为这一年正好是珍妮纺纱机被发明出来的一年,而珍妮纺纱机的发明标志着欧洲工业革命的开始,英国马上要走上一条以机器代替人类手工的工业化道路,印刷品的数量和质量都会上升,所以增加税收一点都不奇怪,而且本土都增加,殖民地当然也要增加。
可是北美人民不会同意,因为从1607年弗吉尼亚作为英国第一块北美殖民地建立起来后,欧洲大陆往北美的移民浪潮进入高峰期。尤其1620年“五月花号”上受迫害的清教徒来到美国,这是人类自由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就是说大家从欧洲到北美生活,为的是逃避欧洲大陆战争、经济剥削、宗教剥削、政治压迫等,来到北美后英国殖民当局又要加税,肯定不会同意就有反抗,有反抗就有镇压。
所以1770年在波士顿发生了波士顿惨案。英国殖民当局杀害了五个北美居民,这在当地引起极大的骚动和愤慨。有趣的一点在于枪杀美国当地北美居民,替英国士兵辩护的律师是美国后来的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好像美国流行吃里扒外这一套,而且这一幕一点都不罕见。比如萨达姆的辩护律师是美国人,而且以前还做过美国高官。
作为我们来说,有一点不能理解,这不是叛国的行为吗?其实这正是我们最应该钦佩美国或者说美利坚民族的一点,就是一部分美利坚人对于所有人都是用最为理性,最为人性的角度看待,哪怕是敌人。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它也是文化的差异。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波士顿倾茶事件。
前面曾经讲过三种殖民类型,英国是典型的市场殖民,用这样的方式进行经济剥削,北美也不例外。但这种方式对北美经济起到了压抑作用。所以1773年12月,几个波士顿年轻人趁着夜色化妆成印第安人跑到一艘英国的商船上,把大量茶叶全部倒到海里,这就是波士顿倾茶事件。这个事件直接导致英国殖民当局采取报复性措施,实行很多高压政策。
在此背景之下,1775年4月双方在莱克星顿产生激烈摩擦,北美独立战争开始。同一年在费城召开第二届大陆会议,1774年召开的第一次大陆会议决定要不要同英国决裂。
而第二次会议就要决定怎么决裂,具体说就是武装斗争,组织大陆军,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这样北美独立战争的军事准备在第二次大陆会议上完成。1776年美国通过独立宣言,等于做好了政治上的准备,也是北美独立战争的政治纲领。事实上,很多美国人把独立宣言颁布的这一天,1776年7月4日当成美国的国庆日。
有了军事政治准备,打仗打的就是银子。美国跟英国之间国力差距还是非常之大,尤其是经济实力。富兰克林代表美国到法国去争取援助,包括经济援助和政治援助,法国看到这一幕非常高兴。因为七年战争后,法国败给英国一直想要报仇,这时候正好有英国的敌人求助。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1777年美国侥幸在萨拉托加打了胜仗,也向法国展示了自身实力。路易十六决定支援美国,派出大量海军阻击英国海军往北美运输军事力量,极大牵制了英国力量。
但这样一来,法国的消耗过于庞大。于是法国召开三级会议加税,最终激化了阶级矛盾导致法国大革命爆发,应该说法国对于美国非常仗义,把自己都豁出去了。但是美国对法国很不仗义,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时候,经常处于被反法同盟围攻的地位。期间法国向美国求援,但美国却说自己是新成立的国家,法国何等强大,怎么会轮到我们支援。
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说,美国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的表现都不太地道。当然这个不地道主要指道义上,在策略上没有问题。
组织大陆军,发表独立宣言,争取法国资援,美国革命几乎是一路凯歌。1783年英国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承认了美国的存在。英国人走了,美国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一点都不逊色于怎么把英国人赶走。因为这牵扯到把英国人赶走的目的是什么,这时候北美十三块殖民地各自为政,但1787年宪法后面临两条路可选,一条是像英国走君主立宪。
其实不要感到意外,环顾十八世纪下半叶,欧洲大部分都是君主国,即使是英国也是君主立宪。所以当时如果美国真正建立君主国,华盛顿当皇帝,一点都不奇怪,甚至如果不这样才奇怪。但美国最让人嫉妒的一点就是地理位置,其次是一群国父的思想实在太超前,完全超越那个时代。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共和国,总统有任期。华盛顿当了两任之后自动离任,从而形成一个惯例。日后除非是战争时期,一般情况下美国总统没有连任超过两期。这样一个纯粹的民主制国家,在十八世纪是个特例,而且在人类历史上也是惊天动地的一笔。在新大陆上诞生一个新国家,采用了一种新体制,华盛顿有成为皇帝,但是他比皇帝更加令历史铭记。
在华盛顿、约翰亚当斯、杰斐逊、麦迪士以及门罗前五位总统的治理之下,美国逐渐走入正轨。从门罗总统之后,这些美国总统在各个方面为美国社会以及国家设立了不同的标尺,一直到现在美国后人都没有办法超越。在美国独立战争进行的同时,欧洲的维也纳体系也在逐渐形成,拿破仑战争之后形成的维也纳体系=让大国和小国之间的关系更和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