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老包头】旅蒙行商在包头——“旅蒙商”给包头早期商贸发展带来的便利

发布时间:2025-09-24 17:34  浏览量:1

编者按:塞外商埠老包头,水旱码头聚商贾,皮毛一动百业兴,行商坐贾有百工。为回溯老包头的商业记忆,唤醒人们对老包头商贸文明的认知,我们从《老包头记忆》丛书中摘录了关于老包头商业模式形成的珍贵史料。通过这些文字,希望能让读者跨越时空,从老包头人的商业智慧中汲取养分,感受西口文化中蕴含的商业文化。

旅蒙行商,简称“旅蒙商”,又称边商。旅蒙商的名称,初以蒙古语“门庆”(“丹门沁”“买卖沁”,汉译买卖人)出现并发展而成。早期的旅蒙商应该是在元代就有了,当时人们统称为“边商”。在明代,由于实行“开中法”,山西商人迅速成为商界佼佼者,旅蒙商队伍迅速壮大并得到长足发展。

包头人称走草地做蒙古买卖的旅蒙商为“蒙古行”,蒙古族人称其为“休休如儿,忽达勒达乃洪”(译音),意思是可以赊欠的买卖人。早在清朝初年,包头还是一个交通不便、人烟稀少,靠着黄河边的蒙古族游牧区。清廷逐步放开边禁,同时允许内地农民来塞外一带开荒种田。中国历史上的移民壮举“走西口”,就是这样拉开了帷幕。清廷曾规定内地商民来到口外,必须春来秋回,史称“雁行”。这中间有各行各业“走西口”的工匠融入包头早期的商业发展中,有租赁店铺的商贾,有自己设立的小作坊;也有从当地加工他们的产品,运到包头来销售,然后再将包头的物品运回去贩卖。从此,以旅蒙行商的贸易方式也正式形成。

早期在蒙古高原经商的旅蒙商,根据牧区畜牧业生产的特点,一般都是在春夏之际赶着牛拉的货车,将各种各样的商品送达到蒙古王爷府、寺院、营地、蒙古包去进行交易。这种贸易关系对于远离内地城镇的蒙古人来说,是迫切需要的。旅蒙商在运载货物到蒙古地区贸易前,要向朝廷申请登记领取“部票”(执照)。申请登记时,必须注明是在哪个城镇注册的商号名称、商号姓名、经商人数、货物品种、数量、贸易活动地点、入蒙后返回的日期等等。旅蒙商在包头大行中居重要地位,所以人常说“皮毛一动百业兴”。

包头的旅蒙商,按照蒙民的习惯,买卖要随季节的情况而行动,从农历十二月至翌年一月为售货时期,以物易物并可以赊欠。二、三月收购各种小皮件,到四、五月梳取羊绒时期收购羊绒。到了六月收购驼毛羊毛,七、八月收购马匹和牛,九至十月收购羊和骆驼,到小雪大雪之间收购绵羊皮、山羊皮。如果遇有大商号收购的皮毛多,收购的马、牛、羊、骆驼等头数也不少;牧民愿意以现金交易的话,旅蒙商要通过议价来确定交易,旅蒙商开给凭证(也叫钱帖子),牧主持证到旅蒙商字号兑取现金。

到清嘉庆至道光年间,包头的旅蒙商号逐渐发展增加,如“复义兴”“德厚义”“大义德”“大义和”“同心公”等多家商号。据包头史料记载,到清道光年间,旅蒙商号和个体商户共计1200多家。这些商号都是与走外蒙古相关的货物贸易,他们由驼队把货物运至大圐圙(今乌兰巴托),在大圐圙设有商号,由这些商号再把各种货物转运扩散到外蒙古的四大盟。

旅蒙商人面对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以敢为人先的商业胆识,挑战自然,勤俭经商,这中间蕴含着极大的商业文化与商业文明。在封建社会,重牧轻商、重农抑商的经济环境中,旅蒙商建立起一种秩序井然、自由贸易的庞大经济模式,形成卓越不群的自身文化特色,蕴含着广博的商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