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留被逐出家门的富二代,全公司反对,三年后他为我赚了十个亿
发布时间:2025-08-14 01:29 浏览量:2
1
捡到沈泽楷那天,大雨下得跟老天爷漏了似的。
我刚跟客户喝完一场“生死局”,晕乎乎地让司机送我回公司,说要拿个文件。
其实拿什么文件,我就是想在自己的地盘上,安安静-静地坐一会儿,喘口气。
公司楼下那个平时没人走的后巷,积水已经能没过脚踝。
我的高跟鞋一脚踩进去,冰凉的泥水瞬间灌满,那感觉,一个激灵,酒都醒了三分。
然后我就看见了他。
他就蹲在墙角,我们公司那个生了锈的空调外机旁边,全身湿得像只被从水里捞出来的流浪猫。
白衬衫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清瘦的骨架,头发一绺一绺地往下滴着水,水珠顺着挺拔的鼻梁滑下来,掉在紧抿的嘴唇上。
那张脸,就算是在这种狼狈到极致的情况下,也还是好看得不像话。
是沈泽楷。
那个在本地财经杂志上,三天两头就能看到的,沈氏集团的太子爷。
传闻中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开着限量版跑车在午夜的环线上呼啸而过的纨绔子弟。
我跟他不熟,只在两次行业峰会上见过。
一次他作为青年企业家代表,上台讲的话空洞得像是AI写的稿子,眼神却飘向台下某个女明星。
另一次,他跟他爸,沈氏集团的董事长沈万钧一起出席,老爷子众星捧月,他跟在后面,脸上挂着标准化的假笑,像个精致的人形立牌。
我对他没什么好印象,也没什么坏印象。
就是个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人。
可现在,这个活在云端的人,正蹲在我公司后巷的泥水里。
我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这又是什么新的富人体验生活游戏吗?
我站那儿看了他足足一分钟,他都没动一下,就那么垂着头,像一尊快要碎裂的雕塑。
雨点砸在他身上,溅起细小的水花。
我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没狠下心肠掉头就走。
“喂。”
我开口,声音被雨声冲刷得有点模糊。
他像是没听见。
我走近了点,高跟鞋在水里发出“啪叽啪-叽”的声音。
“沈泽楷?”
这次他有反应了,缓缓地抬起头。
路灯昏黄的光线透过雨幕照在他脸上,我才看清,他眼睛里全是红血丝,眼神空洞洞的,没有焦点。
那不是演出来的。
那是一种被彻底抽掉精气神之后的,一种……绝望。
“有事?”他开口,嗓子哑得像砂纸磨过。
“你家道中落了?”我问得挺直接。
他愣了一下,随即扯了扯嘴角,像是在笑,但比哭还难看。
“差不多吧。”
他说,“我被赶出来了。”
我挑了挑眉,没说话,等着他继续。
“净身出户。”他又补了三个字,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
沈万钧那老狐狸,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对亲儿子也能下这种手?
“为什么?”我纯属好奇。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道不同。”他最后只说了这三个字,然后又把头埋了下去。
我看着他,雨水顺着我的头发流进脖子里,又冷又黏。
脑子里有两个小人在打架。
一个小人说,林微,快走吧,这是个大麻烦,沾上了甩不掉的。他一个太子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轮得到你来操心?
另一个小人却说,你看看他,像不像五年前,你被前老板坑了所有积蓄,只能睡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的样子?
是啊,真像。
那种全世界都抛弃了你,连天都在为你哭泣的感觉。
我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起来。”我说。
他没动。
“我公司楼上,有个小休息室,有张沙发床。”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你要是没地方去,可以暂时待在那儿。管你一顿饭,但你不准白吃白住,得干活。”
他猛地抬起头,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光亮,像是溺水的人抓到了一块浮木。
“你……”他似乎不敢相信。
“我什么?”我有点不耐烦了,“一句话,来不来?不来我走了,水太凉了。”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挣扎着,扶着墙站了起来。
可能是蹲太久了,他晃了一下,我下意识地伸手扶住了他的胳膊。
入手一片冰凉,隔着湿透的衬衫,我都能感觉到他胳膊上硌人的骨头。
真瘦。
我心里莫名其妙地冒出这么一句。
就这样,在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我,一个苦哈哈创业,每天为了公司流水焦虑得掉头发的小老板,把传说中的千亿继承人,捡回了家。
或者说,捡回了公司。
当时的我绝对想不到,这个决定,会在未来给我带来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2
我把他带回公司,扔给他一条毛巾,让他自己去洗手间擦干。
“衣服没得换,你先将就一下。”我从抽屉里翻出一包感冒冲剂,“喝了,别死在我这儿。”
他接过那包廉价的感冒药,说了声“谢谢”。
我开了瓶矿泉水,一口气灌下去半瓶,胃里的酒精烧灼感才好了一点。
他从洗手间出来,头发还是湿的,但脸上干净了不少,只是脸色依旧苍白得像纸。
他站在我办公室中间,手足无措,像个误入人类世界的精灵。
我指了指那张黑色的皮质沙发:“今晚你睡这儿。”
然后又指了指角落的饮水机:“饿了就泡面,柜子里有。”
他点点头,没说话。
我看着他那副样子,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沈大少爷,吃得惯泡面吗?”我故意调侃他。
他抬眼看了我一下,眼神很平静,“以前,我以为我吃不惯。”
我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
“行了,早点睡吧。”我拿起我的包,“明天早上八点,到我办公室来。我给你安排活儿。”
我没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没兴趣打探豪门秘辛。
我只是在那个瞬间,看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落魄的同类。
仅此而已。
第二天我到公司的时候,刚过七点半。
一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怎么说呢,很清新的味道。
不是空气清新剂那种化学香精,是那种雨后清晨,植物混合着泥土的干净味道。
我愣了一下,才发现公司里里外外都被打扫得一尘不染。
地板拖得能反光,每个工位的桌面都整整齐齐,连窗台那几盆快被我养死的绿萝,叶子都被擦得油光发亮。
饮水机旁边,那个平时总是堆满废纸杯的垃圾桶,也空了。
我走到办公室门口,门虚掩着。
沈泽楷正拿着一块抹布,跪在地上,一点一点地擦着我办公室的木地板。
他已经换掉了昨天那身湿衣服,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一套运动服,虽然有点宽大,但穿在他身上,依然显得身形挺拔。
晨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透进来,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
他擦得很认真,那种专注,跟他昨天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判若两人。
我靠在门框上,看了他一会儿。
“我这儿的地板,比你家的脸都干净了。”我开口。
他吓了一跳,手里的抹布“啪”地掉在地上。
“林……林总。”他站起来,有点局促。
“我没让你干这个。”我说。
“我……我睡不着,就想找点事做。”他解释道,“总不能白吃白住。”
我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吃早饭了吗?”
他摇头。
我把手里提着的豆浆和包子递给他一份。
“吃吧。”
他接过去,说了声谢谢,然后就站在那儿,小口小口地吃着。
那样子,斯文秀气,跟我那些在地铁上一手豆浆一手包子,还能腾出手来刷手机的员工们,完全是两个物种。
八点钟,员工们陆陆续-续到了。
我的行政主管,一个叫张姐的,四十多岁,在公司算是元老,也是我的左膀右臂。
她一看到沈泽楷,眼睛就瞪圆了。
“林总,这……这不是那个……”
“他叫沈泽楷,从今天起,在我们公司上班。”我打断她的话,语气平淡。
整个办公室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像探照灯一样打在沈泽楷身上。
有好奇,有惊讶,但更多的是不解和……鄙夷。
“上班?”张姐的声音拔高了八度,“上什么班?我们这儿是小庙,可容不下这尊大佛。”
“张姐,”我加重了语气,“他现在不是什么大佛,就是个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另一个项目经理,老王,也凑了过来,他是我从前一个公司带出来的,说话直来直去。
“林总,你不是开玩笑吧?让他来我们这儿干嘛?体验生活?还是来咱们这儿‘打秋风’啊?”
“就是啊,林总,这种二世祖,除了吃喝玩乐还会干什么?”
“咱们公司最近项目这么紧张,可没闲工夫陪太子爷读书啊。”
一时间,办公室里议论纷纷,几乎所有人都明确地表达了反对。
我能理解他们。
在他们眼里,沈泽楷就是个游手好闲的代名词。
我把他弄进公司,就像是在一锅滚开的粥里,扔进了一颗老鼠屎。
沈泽楷就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
我能感觉到,那些不加掩饰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他身上。
我深吸一口气,拍了拍手。
“都安静一下。”
办公室里重新安静下来,但气氛更加凝重。
“我知道大家在想什么。”我环视了一圈,“但这是我的决定。沈泽楷从今天起,就跟着张姐,做行政助理。工资按实习生标准发。他要是干不好,或者惹了麻烦,不用你们说,我第一个让他走人。”
我的话说得很绝,没留任何商量的余地。
张姐的脸拉得老长,老王撇了撇嘴,其他人也不再说话,但脸上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写着“等着看好戏”。
“沈泽楷,”我回头看他,“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他点头,声音不大,但很清晰。
“去吧。”我对张姐说。
张姐看了沈泽楷一眼,那眼神,就像在看一个烫手的山芋。
她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扭头就走。
“还愣着干嘛?跟我来!”
沈泽楷跟了上去,背影挺得笔直。
我知道,这场仗,才刚刚开始。
3
接下来的日子,沈泽楷在公司的处境,可以用“水深火热”来形容。
张姐是摆明了不待见他。
复印文件、整理档案、订外卖、换桶装水……所有最琐碎、最没人愿意干的活儿,全都一股脑地堆给了他。
有一次,公司打印机卡纸了,张姐扯着嗓子就喊:“沈泽楷!过来!你不是留过洋吗?这点小事总会吧?”
那语气里的嘲讽,隔着三个办公室都能听见。
沈泽楷默默地走过去,没说话,蹲在那儿研究了半天,弄得满手墨渍,最后还是没弄好。
旁边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看不下去了,小声提醒他:“这个地方,要先把这个卡扣打开……”
他这才恍然大悟。
张姐在旁边冷笑一声:“呵,眼高手低。”
还有一次,公司要招待一个重要客户,我让张姐去附近最好的那家酒店订个包厢。
张姐转头就把这事儿交给了沈泽楷。
“你去,就说我们林总要订‘兰亭序’那个包厢,让他们留好。”
“兰亭序”是那家酒店最顶级、最难订的包厢,不提前半个月根本不可能有。
张姐这是故意刁难他。
沈泽楷拿着电话,打过去,果然被告知早就订满了。
他回来跟张姐汇报,张姐把手里的文件夹一摔。
“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你以前不是天天出入这种地方吗?怎么,现在人走茶凉了,你的面子也不好使了?”
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在看热闹。
沈泽楷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嘴唇紧紧地抿着。
我当时正好从办公室出来,看到这一幕,火气“噌”地就上来了。
“张姐!”我走过去,“你这是干什么?为难一个新人有意思吗?”
“林总,我可没为难他。”张姐一脸无辜,“是你说的,让他干活,我这不就是给他派活儿吗?他自己能力不行,办砸了,怎么还怪到我头上了?”
她这套逻辑,简直能把人气笑。
“订不到‘兰亭序’,就订‘清风阁’,再不行就订大厅,多大点事儿?”我压着火,“公司是让你来解决问题的,不是让你来制造问题的。”
我话说得重了,张姐的脸也挂不住了。
“行,林总,你护着他,你厉害。”她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扭头走了。
我看着沈泽楷,他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没事吧?”我问。
“没事。”他摇摇头,“是我没用。”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有点心酸。
曾经那么不可一世的太子爷,现在却因为订不到一个包厢,而说自己没用。
“这不是你的错。”我说,“走,跟我进来。”
我把他叫进办公室,关上门。
“你是不是觉得特委屈?”
他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你?”
他还是不说话。
“沈泽楷,我问你,你来我这儿,是为了什么?”我盯着他的眼睛。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为了……活下去。”
“那就对了。”我点点头,“活下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你以前的生活,是站在你爸的肩膀上。现在你下来了,站在平地上,甚至是在泥坑里,你看到的风景,遇到的人,当然都不一样了。”
“你现在受的这点委屈,这点白眼,跟真正为了生存挣扎的人比起来,屁都不算。”
“你要是觉得受不了,门在那边,随时可以走。我这儿不养闲人,更不养玻璃心。”
我的话很冷,甚至有点残酷。
但他听完,却慢慢抬起了头。
眼睛里的那种迷茫和委屈,似乎少了一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复杂的东西。
“我不会走的。”他说。
“好。”我把一份文件递给他,“这是我们公司接下来一个项目的资料,你拿去看。看不懂就查,查不到就问。三天后,给我一份你的分析报告。”
他接过文件,愣住了。
“这……这是给我的?”
“不然呢?”我白了他一眼,“我让你来,不是为了让你换桶装水的。我赌的是你这个‘沈’字背后,不止有跑车和香槟。”
我赌的是,虎父无犬子。
沈万钧能把生意做那么大,他的儿子,就算再纨绔,耳濡目染之下,也绝不可能真的是个草包。
他看着手里的文件,又看看我,嘴唇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三天,他几乎就住在了公司。
白天做着张姐派给他的杂活,晚上就趴在那个小小的休息室里,研究那份项目资料。
我好几次半夜加班,都能看到他房间的灯亮着。
他不再是那个手足无措的落魄少爷,而像一个找到了目标的士兵,眼里重新燃起了火。
三天后,他把一份厚厚的报告放在了我的办公桌上。
字是手写的,很漂亮,带着一种锋利的笔锋。
报告的内容,更是让我大吃一惊。
我们公司当时正在竞标一个城市文创园区的运营项目。
我的团队做的方案,中规中矩,主打的是性价比和我们以往的成功案例。
但沈泽楷的报告,却完全跳出了这个框架。
他从整个城市的文化定位、目标人群的消费习惯、未来商业模式的延展性等好几个维度,对这个项目进行了全新的解构。
他提出,我们不应该只做一个“运营方”,而应该做一个“内容创造方”。
他甚至还画出了几张草图,设计了几个主题IP形象,还列出了一系列可以合作的艺术家和网红博主名单。
这份报告,思路清晰,逻辑缜密,充满了前瞻性和想象力。
很多观点,甚至是我这个在行业里摸爬滚滚打了快十年的人,都从未想过的。
我抬头看着他,他有些紧张地站在那儿,等着我的审判。
“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我问。
“嗯。”他点头,“我以前……跟着我爸,旁听过很多类似的项目会。他们讨论的东西,比这个复杂得多。”
他说得很平淡,但我却听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
我把报告合上,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沈泽楷。”
“在。”
“从今天起,你不用再做行政助理了。”我说,“你进项目组,直接对我负责。”
他愣住了,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
“林总,我……”
“我什么我?”我打断他,“别让我觉得,我那顿豆浆包子,白请了。”
他笑了,是这么多天以来,我第一次看到他笑。
不是那种假模假样的社交微笑,而是发自内心的,像冰雪初融般的笑容。
干净,又有点腼腆。
“好。”他说。
4
我的这个决定,在公司里,无异于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
项目组的核心成员,几乎都是跟着我一起打江山的老人。
特别是项目总监老王,他一听说我要让沈泽楷进组,直接就冲进了我的办公室。
“林总,你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啊?”他一屁股坐在我对面,脸上写满了“我不理解”。
“让一个连复印机都搞不定的少爷进项目组?还是直接对你负责?这不胡闹吗?”
我把沈泽楷的那份报告,推到他面前。
“你先看看这个。”
老王将信将疑地拿起来,一开始还一脸不屑,但看着看着,他的表情就变了。
从不屑,到惊讶,再到凝重。
他足足看了二十分钟,连一个字都没放过。
最后,他把报告放下,抬头看我,眼神里充满了震惊。
“这……这是他写的?”
“如假包换。”
老王沉默了。
他是个技术型人才,为人虽然耿直,但对专业能力,他是绝对信服的。
“就算他有点想法,那也只是纸上谈兵。”半晌,他还是嘴硬,“做项目,跟写文章可不一样。这里面的水深着呢,他一个毛头小子,懂什么?”
“不懂可以学。”我说,“老王,我需要的是鲶鱼,不是沙丁鱼。我们公司安逸太久了,再不来点刺激,就真成一潭死水了。”
老王没再反驳,但他走出去的时候,那背影,明显还是带着情绪的。
我知道,想让大家真正接受沈泽楷,光靠一份报告,还远远不够。
他需要一场真正的胜利,来为自己正名。
而那个文创园区的项目,就是最好的机会。
我力排众议,把沈泽楷的方案,作为了我们最终的竞标方案。
并且,在最后的现场提案环节,我做出了一个更大胆的决定。
“你来讲。”我对沈泽楷说。
他当时正在帮我整理PPT,听到我这句话,手一抖,鼠标差点飞出去。
“我?”他指着自己的鼻子,“林总,我不行。我……我没经验。”
“你不是在行业峰会上讲过话吗?”
“那不一样。”他苦笑,“那是念稿子,而且下面的人也不是真的在听。”
“这次,你就当他们也都是聋子。”我看着他,“沈泽楷,这是你的方案,没人比你更懂它。你躲在后面,就永远只能是个‘助理’。你想不想,让他们都闭嘴?”
我的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心里的某道锁。
他的眼神,一点点地变了。
从犹豫,到挣扎,最后,定格为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我想。”他说。
提案那天,我们公司的所有高层都去了。
老王他们坐在下面,表情一个比一个严肃,像是来参加追悼会的。
我们的竞争对手,是业内一家规模比我们大好几倍的知名公司。
他们的代表西装革履,PPT做得花团锦簇,讲得也是滴水不漏。
轮到我们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会议室里的气氛,明显轻松了下来。
在所有人眼里,我们就是个陪跑的。
当沈泽楷走上台的时候,下面甚至传来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那不是沈家那个小子吗?”
“他怎么在这儿?他家不是做地产的吗?”
“听说被他爸赶出来了,跑到这种小公司来混饭吃了?”
那些窃窃私语,像蚊子一样嗡嗡作响。
沈泽楷站在台上,脸色有点白,握着翻页笔的手,指节都捏得发白。
我坐在第一排,朝他投去一个鼓励的眼神。
他深吸一口气,闭上眼,再睁开时,整个人的气场,完全变了。
他没有像前面的对手那样,一上来就吹嘘自己的公司有多牛。
他只问了一个问题。
“各位评委老师,在你们心里,这座城市,是什么味道的?”
整个会议室,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个问题,太出人意料了。
他没有等大家回答,而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是清晨小巷里,那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花香?是午后老茶馆里,那一口醇厚悠长的茉莉花茶味?还是傍晚归家时,窗口飘出的,那阵阵饭菜的香气?”
他的声音不高,但带着一种奇特的感染力,把所有人都带入了他描绘的场景里。
“我们很多人,都忘了。我们每天生活在这座城市,却忘了去闻一闻它的味道。”
“而我们这次的方案,核心,就是要找回这座城市的味道。”
他开始讲解他的方案,从IP形象的设计理念,到每一个主题区域的文化内涵,再到线上线下联动的营销策略。
他讲得不快,但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
他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的助理,而是一个充满自信和激-情的创造者。
他的眼睛里,有光。
那种光芒,甚至比他开着跑车时,还要耀眼。
我坐在下面,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像是自己埋在土里的一颗种子,终于,破土而出,迎着阳光,长出了第一片嫩芽。
整个提案过程,持续了半个小时。
当他说完最后一句话,深深鞠了一躬的时候,会议室里,先是短暂的沉默,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连我们最强劲的那个竞争对手,都忍不住为他鼓掌。
老王坐在我旁边,眼睛瞪得像铜铃,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他转过头,看着我,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
“林总……我好像,有点明白你说的‘鲶鱼’是什么意思了。”
结果,毫无悬念。
我们赢了。
以一种所有人都没想到的,黑马的姿态。
消息传回公司,整个办公室都沸腾了。
那些曾经对沈泽楷冷眼相待的同事,看他的眼神,全都变了。
从鄙夷,变成了敬畏,甚至是……崇拜。
张姐端着一杯亲手泡的龙井茶,笑得像朵花一样,递到沈泽楷面前。
“小沈啊,哎呀,我真是老眼昏花了,没看出来你这么有本事!以后,你可得多多指教啊!”
这变脸的速度,堪比川剧。
沈泽楷有点不适应,端着那杯茶,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我朝他挑了挑眉,意思是:看,这就是你想要的。
他懂了,也笑了。
那天晚上,公司庆功。
所有人都喝得很尽兴。
老王端着酒杯,非要跟沈泽楷喝一个。
“小沈,不,沈老师!”他大着舌头,“以前是哥哥我有眼不识泰山,我自罚三杯,你随意!”
说完,咕咚咕咚,连干了三杯白的。
沈泽楷被这阵仗吓到了,端着一杯果汁,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我帮他解了围。
“行了老王,你差不多得了,别把我的功臣给吓跑了。”
我把沈泽楷拉到一边,递给他一瓶水。
“怎么样?习惯了吗?”
“有点……”他挠了挠头,“不太习惯。”
“以后,你会习惯的。”我说。
他看着我,眼神很认真。
“林总,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在我最狼狈的时候,没有一脚把我踢开。”
“我不是慈善家。”我看着远处闹成一团的同事们,淡淡地说,“我只是个商人。我看到了你的价值,所以投资了你。现在看来,我的这笔投资,回报率还不错。”
他没再说话,只是安静地站在我身边。
晚风吹来,带着一丝酒气和夏夜的燥热。
我知道,从今天起,沈泽楷,不再是那个需要我保护的落魄少爷了。
他已经用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赢得了立足之地。
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5
文创园区的项目,像一个强劲的引擎,瞬间把我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推到了行业的聚光灯下。
找上门来的客户,络绎不绝。
公司的业务量,在短短半年内,翻了三倍。
我们从一个五十人的小团队,迅速扩张到了一百五十人,还搬进了市中心最气派的写字楼。
而这一切的核心,都是沈泽楷。
他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商业上的天赋,展现得淋漓尽致。
他总能从一堆看似杂乱无章的市场数据里,敏锐地嗅到商机。
他提出的每一个策划案,都既有天马行空的创意,又有落地执行的严谨。
公司里,再也没有人叫他“那个少爷”了。
所有人都心悦诚服地叫他一声“沈总”。
连以前最看不上他的张姐,现在都成了他的“头号粉丝”,每天变着花样地给他准备下午茶。
老王更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开会的时候,永远是第一个支持他的人。
“沈总说得对!”成了老王的口头禅。
我这个正牌老板,反而乐得清闲,渐渐退居二线,把大部分的业务,都放心地交给了他。
我有时候会开玩笑说:“沈泽楷,你这是要篡位啊。”
他每次都只是笑笑,然后把一份签好字的,利润高得吓人的合同,放在我桌上。
“林总,这是您这个月的‘分红’。”
我看着他,有时候会觉得很恍惚。
眼前这个运筹帷幄,杀伐果断的商业精英,和那个在雨夜里,狼狈得像只流浪猫的少年,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人啊,还真得是逼出来的。
没有了家族的光环,没有了退路,他反而活出了真正的自己。
当然,树大招风。
我们的迅速崛起,也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其中,就包括他的父亲,沈万钧。
有一天,我的秘书告诉我,沈氏集团的董事长,要见我。
我心里大概猜到了是为了什么。
见面的地点,约在了一家私人会所。
沈万钧比我在杂志上看到的,要显得更苍老一些,但那双眼睛,依旧锐利得像鹰。
他没有拐弯抹角,开门见山。
“林总,开个价吧。你要多少钱,才肯放我儿子回来?”
他把一张空白支票,推到我面前。
那姿态,高高在上,仿佛是在施舍。
我笑了。
“沈董,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我说,“沈泽楷是自由的,他想去哪儿,不是我能决定的。”
“别跟我来这套虚的。”沈万钧冷哼一声,“我知道,当初是我做得绝了点。但那也是为了磨练他。现在,他证明了自己,也该回家了。”
“回家?”我反问,“回到那个把他净身出户的家吗?”
“你!”沈万钧的脸色沉了下来,“林总,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我们沈家,不是你这种小公司能得罪得起的。”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了。
我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上面的热气。
“沈董,有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我慢悠悠地说,“上个星期,沈泽楷刚跟我续了三年的合同。同时,我还把我个人持有的,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转让给了他。”
“现在,他不仅是我的员工,还是我的合伙人。”
“你说,我这个‘小公司’,他算不算也是半个主人?”
沈万钧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他显然没想到,我会玩这么一出。
“你疯了?”他失声叫道。
“我清醒得很。”我放下茶杯,站起身,“沈董,时代变了。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来衡量的。恕不奉陪。”
我转身就走,留下沈万钧一个人,在原地气得脸色发青。
走出那家会所,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说实话,刚才那番话,有一半是临时起意,为了怼沈万钧。
股份转让协议,我的律师确实在拟了,但还没到最后签字那一步。
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德行。
凭什么他想让儿子走,儿子就得走?想让儿子回,儿子就得回?
当儿子是什么?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宠物吗?
我回到公司,直接把沈泽楷叫进了办公室。
我把刚才跟沈万钧见面的事,一五一十地跟他说了。
他听完,沉默了很久。
“他……还是那样。”他低声说,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
“那你呢?你怎么想?”我问他,“你想回去吗?沈氏集团那艘大船,可比我这艘小舢板,稳当多了。”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很亮。
“林总,我问你一个问题。”
“问。”
“如果,当初你没有捡到我。你会不会觉得,现在的生活,也挺好?”
我愣了一下,没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
“会啊。”我诚实地回答,“在遇到你之前,我的目标就是每年能多赚点钱,让公司活下去,让员工有饭吃。挺简单的。”
“那我也是。”他说,“在遇到你之前,我以为我的人生,就是继承家业,商业联姻,然后过完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一生。我以为那就是我的命。”
“但是现在,我觉得,我好像找到了另一条路。”
“一条……虽然很辛苦,但每一步,都踩在实地上的路。”
他站起来,走到我办公桌前,拿起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然后,他把那张纸,推到我面前。
“林总,你刚才跟他说的话,还算数吗?”
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双清澈又坚定的眼睛。
我突然就笑了。
“当然算数。”
我拿出我的印章,在那张只有一个名字的白纸上,重重地盖了下去。
“合作愉快,沈总。”
“合作愉快,林总。”
那一刻,窗外的阳光正好,洒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我知道,我赌对了。
我不仅为公司找到了一个天才的合伙人,也为一个迷失的灵魂,找到了回家的路。
他的家,不在那个金碧辉煌的沈氏庄园。
而在我们这个,由汗水和梦想,一点点搭建起来的,小小的世界里。
和沈泽楷成为正式合伙人之后,公司的发展,更是坐上了火箭。
我们不再满足于只做乙方的项目执行,而是开始孵化自己的产品。
沈泽楷的商业嗅觉,简直像开了挂。
他主导开发的第一个项目,是一款结合了城市文化和年轻人社交需求的小程序。
一开始,公司内部很多人都不看好。
觉得这个东西太虚,变现模式也不清晰。
连老王都私下找我,说:“林总,咱们还是稳一点好。做项目,咱们是专业的。搞互联网产品,咱们可是门外汉啊。”
我问沈泽楷:“你有几成把握?”
他说:“五成。”
“五成?”我皱了皱眉,“这可不像你啊,沈总。你以前的方案,不说十成,至少也有八成把握吧?”
他笑了笑,说:“因为这次,我们赌的不是经验,是未来。”
“好。”我拍板,“那就赌一把。”
我给了他最大的权限,让他自己组建团队,预算也随他开。
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以公司为家,带着他那个平均年龄不到二十五岁的年轻团队,没日没-夜地干。
我好几次深夜去公司,都看到他们会议室的灯还亮着。
一群年轻人,围着白板,争论得面红耳赤。
沈泽楷就站在中间,时而倾听,时而引导,身上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属于领导者的魅力。
小程序上线的日子,定在一个周五的晚上。
那天,所有人都很紧张,服务器的后台数据,像心电图一样,牵动着每个人的心。
刚开始,数据平平,没什么波澜。
团队里的小年轻们,脸上都有些失落。
沈泽楷却很镇定。
“别急,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他在上线前,利用自己过去积累的一些人脉,联系了几个在年轻人中非常有影响力的生活方式博主。
没有花一分钱的推广费,只是把产品发给他们体验。
他说:“好的产品,自己会说话。”
到了晚上十点,奇迹发生了。
其中一个博主,发了一篇体验笔记。
瞬间,后台的用户数据,开始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向上攀升。
一千,五千,一万,十万……
服务器的报警声,开始“滴滴滴”地响个不停。
技术团队的小伙子们,手忙脚乱,一边敲代码,一边兴奋地大喊:“要爆了!要爆了!”
整个办公室,都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喜悦之中。
大家互相拥抱,欢呼。
我站在人群外,看着被大家抛到空中的沈泽楷。
他笑得像个孩子,眼睛里闪烁着星辰。
那一刻,我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他终于,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了一个,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那款小程序,后来成了现象级的爆款。
上线三个月,用户突破五百万。
一年后,我们成功拿到了三轮融资,公司估值,一路飙升到了一个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我们,真的成功了。
公司开年会那天,包下了全城最豪华的酒店。
我穿着定制的晚礼服,站在台上,看着下面一张张意气风发的笑脸。
我的员工们,我的伙伴们。
三年前,我还只是一个为了几万块订单,就能陪客户喝到胃出血的小老板。
三年后,我却站在这里,成为了别人口中的“林总”、“女企业家”。
我讲了很多话,感谢了很多人。
最后,我的目光,落在了台下第一排的沈泽楷身上。
他也正看着我,眼神温柔,带着笑意。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我说,“三年前的一个雨夜,我‘捡’到了他。当时,我公司所有的人,都反对我留下他。他们说,他是个麻烦,是个累赘。”
“但事实证明,他不是麻烦,而是我们公司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他用他的才华和努力,带着我们所有人,走到了今天这个高度。”
“他就是我们公司的定海神针,我最骄傲的合伙人——沈泽楷先生!”
台下,掌声雷动。
沈泽楷站起来,向大家鞠躬。
灯光打在他身上,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年会结束后,我俩都没喝酒,走在酒店外的江边。
晚风习习,吹得人很舒服。
“今天,我爸也来了。”他突然说。
“嗯?”我有点惊讶,“我怎么没看到?”
“他没进来,就在外面,远远地看了一会儿。”他说,“我出去的时候,碰到了。”
“他跟你说什么了?”我问。
“他……跟我道歉了。”沈泽楷的声音很轻,“他说,他错了。他说,他为我感到骄傲。”
我能想象到那个画面。
那个不可一世的老人,终于,向自己的儿子,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那你呢?”我问,“你原谅他了吗?”
沈泽楷沉默了。
他看着远处江面上,来来往往的船只,和对岸璀璨的灯火。
“我不知道。”他摇了摇头,“有些伤害,造成了,就很难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是……”
他转过头,看着我。
“但是,我已经不在乎了。”
“因为,我已经有了新的家人。”
他的眼神,在夜色里,亮得惊人。
我心跳,漏了一拍。
“林总。”他突然很认真地叫我。
“嗯?”
“三年前,你问我,来你这儿是为了什么。我说是为了活下去。”
“嗯,我记得。”
“现在,我想改一下答案。”他说,“我想留在这里,是为了你。”
我脑子“嗡”的一下,有点懵。
这……这是什么情况?
表白?
我一个三十岁,一心只想搞钱,把爱情当成奢侈品的工作狂,居然被一个比我小好几岁的,身价几十亿的帅哥表白了?
这剧情,是不是有点太魔幻了?
“沈泽楷,”我清了清嗓子,试图让自己镇定下来,“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没有。”他看着我,眼神无比真诚,“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
“林微,”他第一次,叫了我的名字,“我喜欢你。”
“从你把我从那个雨夜里捞出来,给了我一碗泡面开始。”
“从你力排众议,让我进项目组,把最重要的方案交给我开始。”
“从你拿出公司股份,把我变成你的合伙人,跟我一起对抗全世界开始。”
“你可能觉得,是你投资了我,成就了我。”
“但在我心里,是你拯救了我,给了我新生。”
“所以,林微,你愿意……给我一个,也拯救你的机会吗?”
江风吹起我的长发,拂过我的脸颊。
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双写满了期待和忐忑的眼睛。
我突然觉得,或许,偶尔当一次奢侈品的使用者,感觉也不错。
我笑了。
“沈总,你这个新的‘策划案’,听起来风险很高啊。”
“但是,回报率,也可能是无限大。”他接话道。
“那……好吧。”我说。
“我决定,再投你一次。”
他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绽放出我从未见过的,灿烂的笑容。
他走上前,轻轻地,拥抱了我。
他的怀抱,很温暖,带着一股干净好闻的,阳光的味道。
就像三年前,那个雨后初晴的早晨。
我知道,我的故事,从捡到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改写了。
而未来,还有更长,也更精彩的篇章,等着我们一起,去书写。
至于那十个亿,说实话,我已经不那么在乎了。
因为,我得到的,是比十个亿,甚至比一百个亿,都更珍贵的东西。
我得到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和一个,愿意陪我共度余生的,灵魂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