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香港反腐倡廉,结果政府被警察围攻,最终是如何清除腐败的?
发布时间:2025-06-04 16:00 浏览量:3
香港当年是如何清除警察队伍中的腐败现象的?是如何打击黑恶势力的?又是如何成为目前全球最廉洁的地区之一的?这其中依赖的,难道仅是合法手段吗?
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是另一番模样,流传着这样一个黑色笑话:"想要快速致富吗?去当警察吧!"当时的香港警察队伍腐败程度令人发指——从街头巷尾的普通警员到高层警官,几乎无人不贪。收保护费、包庇黑社会、勒索商户、参与贩毒...这些行为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据真实历史资料记载,当时职务犯罪已经陷入疯狂,受贿、分赃等枉法行为甚至逐渐形成制度化,1963年到1973年这十年时间,香港警察贪污受贿的数额达到百亿港元,价值相当于今天的5000亿港元,整个警察队伍95%以上的警员都不同程度地涉及此类案件。在当时来看,腐败已成为被市民接受为生活中的一部分,打击腐败,被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自国际性反腐败民间组织“透明国际”于1995年,首次公布“清廉印象指数”以来,香港在全球最廉洁的经济体内一直名列前二十,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这期间,香港究竟经历了什么?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因为人口不断地膨胀,社会的资源跟不上实际需求,为及时得到政府的服务,市民只好走后门,那时候的警察能公开收“茶钱”,也就是贿赂。老百姓去警局报案,得先塞个红包;小贩摆摊,得先交“保护费”;甚至连医院的病人想插队看病,也得给医生塞钱。久而久之,贪污几乎成了公开的规则,香港市民把索贿受贿当成生活的一部分。
最夸张的是,当时的警队高层和黑帮勾结极深,形成了“警黑一家亲”的局面。黑帮做坏事,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帮黑帮打压对手。比如电影《廉政风云》里演的“四大探长”刘德华、梁家辉、刘青云、黄秋生,虽然电影剧情有改编,但现实中的“四大探长”确实权势滔天,收黑钱、包庇犯罪,甚至和黑帮大佬平起平坐。最著名的“许氏兄弟”(许仕仁、许冠文)更是贪污数百亿,富可敌国。
当时的警察包娼包赌、贩卖枪支、贩毒赌博、做黑社会“保护伞”等,凡是有利可图的,都会有警察参与,不仅造成上万起冤假错案,更使贪渎成风,整个警察队伍几乎全军覆没,难以找到一个不受贿、不徇私枉法的警员。
1973年,震惊世界的"葛柏案"爆发:时任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430多万港元的巨额资产(相当于当时普通人工作200年的收入),而他的合法收入根本无法解释这些财富的来源。这一事件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直接引发了香港市民的愤怒抗议,也促使港英政府痛下决心进行全面反腐。
那么,香港是如何从一个几乎"烂透了"的腐败城市,一步步变成如今全球最廉洁的地区之一?这个过程中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手段?
香港的“反腐之路”是从一个机构的成立开始的——廉政公署(ICAC)。
1973年,当时的总警司葛柏被发现贪污400多万港元,但因为他后台硬,竟然成功逃到英国。这一事件彻底激怒了香港市民,引发了大规模抗议,要求政府彻查贪污。
在这种背景下,港英政府成立了廉政公署(ICAC),专门负责反贪。这个机构最大的特点是:
1. 独立运作——不受任何政府部门干涉,直接对特首负责。
2. 权力极大——可以调查任何公务员,甚至可以监听、搜查、逮捕。
3. 零容忍——不管贪污金额大小,一律严查。
最关键的是,廉政公署的经费直接来自香港政府财政,而不是依赖警方或其他部门,这从根本上切断了它与腐败势力的利益联系。
廉政公署成立后,第一把火就烧向了腐败最严重的警队。1977年,廉政公署发起代号"广为人知"的行动,大规模拘捕警员。这一举动引发了警队的强烈反弹,数千名警察游行至廉政公署总部搞“罢工抗议”,甚至包围了港督府。
面对警方的威胁,当时的港督麦理浩采取了两个关键措施:
1. 特赦令:宣布1977年1月1日前的轻微贪腐行为不予追究,避免大规模清洗导致警队瘫痪
2. 军事镇压:部署军队待命,随时准备应对警队叛乱
这一"软硬兼施"的策略最终平息了警队风波,但也为后续的彻底清查铺平了道路。
随后,廉政公署又采取了高压、铁腕的手段:
1. 秘密调查——派卧底警员,打入警队内部,收集证据。
2. 突击搜查——深夜突袭警察宿舍、办公室,抓现行贪污。
3. 抓“大鱼”——先从高层开始查,比如“四大探长”、警司级别的高官,让他们失去保护伞。
最著名的案例是“黎民祐案”。黎民祐是当时的高级警司,收黑钱、包庇黑帮,廉政公署直接带队抓捕,让他锒铛入狱。这一行动让整个警队震动,许多人害怕被查,纷纷主动退赃、自首。
与此同时,廉政公署还打击黑帮,断绝他们的资金来源。比如“洗钱”犯罪,廉政公署联合银行、金融机构,冻结黑帮资产,让他们无法继续运作。
经过几年高压打击,香港警队和黑帮的关系被彻底斩断。许多黑帮头目被捕,警队也重新整肃,贪污现象大幅减少。
廉政公署的成功还离不开其独特的卧底文化。这些特工往往需要长期潜伏在黑社会或腐败官员身边,甚至需要参与犯罪活动以获取证据。
例如,在打击黑帮"新义安"的过程中,廉政公署特工阿强(化名)伪装成毒品中间商,与黑帮头目称兄道弟长达两年。最终他成功策反了一名核心成员,获取了整个组织的犯罪证据。
"每次卧底回来,都需要心理辅导,"一位前廉政公署特工回忆道,"你不知道身边的人什么时候会突然掏枪。"
廉政公署的铁腕手段确实让香港迅速反腐,但这只是表面。香港能保持长期廉洁,更多靠的是法律+社会文化的重塑。
1.法律层面:严刑峻法,让贪污无路可走
香港的《防止贿赂条例》规定:任何公务员受贿,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重罪。甚至普通人行贿公务员,也会被判刑。赃款必须全部上缴,绝不退还。
这种“零容忍”政策,让贪污成本极高,很多人不敢冒险。
2.社会文化:廉洁成为全民信仰
香港廉政公署不仅抓贪官,还大力宣传“廉洁文化”:学校教育——从小教孩子“贪污是可耻的”。媒体监督——香港记者以"不怕死"著称,经常曝光高官丑闻,让贪官无处藏身。举报奖励——鼓励市民举报贪腐,可获最高10%的罚金作为奖励。
3.高薪养廉:让公务员"不想贪"
香港实行高薪养廉政策:警察月薪从1970年代的2000港元涨到现在的3万港元,高级公务员年薪可达百万港元,公务员退休金丰厚,贪腐成本极高。
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问:香港反腐真的只靠法律吗?有没有“灰色手段”?
答案是:廉政公署确实有“非常手段”,但都在法律框架内。
比如:
“卧底警察”——廉政公署派警察卧底,表面上参与犯罪集团,实际上收集证据。
“秘密监听”——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监听贪污分子的电话。
“诱捕”——让卧底假装行贿,引诱贪官上钩。
但这些手段都有严格规范,不能滥用。廉政公署的宗旨是“依法反腐”,而不是“以暴制暴”。
香港的经验表明,廉洁社会需要:
1. 独立机构:不受政治干预的反腐机构。
2. 法治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 公民意识:全民参与监督。
尽管香港的反腐成就举世瞩目,但香港模式也有其局限性:依赖英国殖民时期的法律体系,高薪养廉政策难以复制,社会贫富差距问题仍然存在。
然而,香港的故事告诉我们:反腐不是靠“理想主义”,而是靠铁腕手段+法律制度+社会共识。一个曾经腐败透顶的社会,完全可以通过制度革新和社会动员实现蜕变。这对于当今世界任何一个面临腐败问题的国家或地区,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