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是如何看待马家军的

发布时间:2025-06-02 21:03  浏览量:2

"马家军"是民国时期对青海、宁夏、甘肃部分地区回族军阀势力的统称,核心包括青海马步芳家族("青马")与宁夏马鸿逵家族("宁马")。

这一军事政治集团以家族统治为基础,依托国民政府的名义,在西北建立起高度集权的割据政权。其统治本质是封建军阀式的威权控制,通过庞大的军队(兵力峰值达十余万)、严密的保甲制度与特务网络,对辖区内各族民众实施政治压迫与经济掠夺,具有显著的地方性、世袭性与剥削性特征。

马氏集团将自身塑造为回族与伊斯兰教的"保护者"。马步芳等人通过修缮清真寺、资助经堂教育(如西宁昆仑中学兼授经文)、举办宗教活动等举措,构建起"穆斯林守护者"的形象。这一行为在清末回民战争阴影尚未消散的民初社会,对部分宗教上层与普通信众产生了心理锚定效应,形成"内部政权优于外族统治"的认知幻觉。

然而,这种"保护"的代价极为沉重。巧立名目征收"兵草税""骆驼捐"等苛捐杂税,税率常达收成的60%以上,普通农户陷入"收多少、交多少"的赤贫状态;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强制征兵,青壮年被编入军队充当炮灰,许多家庭"有丁不敢养,有田不敢耕",逃亡现象频发;

迫使民众无偿修建公路、工事,仅马步芳统治时期,青海各族劳工参与的大型工程就达20余项,死伤无数。

对于底层回民而言,马家军的统治意味着"以民族名义行剥削之实",所谓"保教"光环在生存苦难面前不堪一击。

马氏集团通过联姻、封官等手段与哲赫忍耶、嘎德林耶等大门宦建立利益共同体。门宦教主利用宗教影响力协助马家政权征粮、征兵,甚至直接参与地方治理当中。马氏集团则赋予教主们土地、税收等特权,形成共生关系。

1936至1937年,马步芳部以"消灭赤匪"为名,对西路军进行了残酷围剿,造成数千红军将士牺牲,其中包括大量伤病员与妇女战士。

多数回民认为,马家军的暴行违背了伊斯兰教"禁止杀害无辜"的教义,也损害了回族的整体形象。他们强调马家军代表的是军阀集团而非回族整体,回族群众同样是其统治的受害者,反对将个别历史事件泛化为民族标签。

马家军为维系统治,曾推动一些象征性改革。 但这些举措具有强烈工具性,公路优先满足军事运输,学校以培养"马家忠臣"为目标,改良成果多被军阀家族垄断。更重要的是,建设成本通过增税、摊派转嫁到各族民众身上,形成"百姓出力、军阀获利"的恶性循环。正如青海老民谚所言:"修了一条路,剥了三层皮"。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马家军统治被彻底终结。土地改革、民族区域自治等政策的实施,使西北各族民众(包括回族贫苦阶层)获得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