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03:28  浏览量:2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一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翔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3、4(4.01)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霞、包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在董事会中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席位。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陈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瑜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瑜先生,198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9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历任科员、生产部副经理;2017年11月至2025年9月,担任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至今,任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