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城里姑娘第一次去丈夫老家,看到连绵起伏的山,我愣住了
发布时间:2025-05-22 10:07 浏览量:2
讲述人/方 凝撰写/情浓酒浓
(声明:作者@情浓酒浓在头条用第一人称写故事,非纪实,部分情节虚构处理,请理性阅读)
我叫方凝,今年五十八岁,出生在西安城区。父母都在国企单位上班,我是家中独女,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的。母亲从来没让我干过家务,在她眼里,我只要搞好学习就好。记得上小学时,有次我想帮母亲洗自己的红领巾,刚把肥皂打上,她就慌慌张张冲进来:“快放下!去看书!”
在母亲的督促下,我从小学习不错,也是别人眼里的乖乖女。高考填志愿那年,母亲把省外学校都用红笔划掉:“女孩子跑那么远干什么?万一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最终我进了西北大学,离家只有四站公交车程。
大四那年的深秋清晨,我拎着暖壶去开水房。晨雾里想着毕业论文的事,冷不防撞上个硬邦邦的胸膛。暖壶“砰”地炸裂,热水溅到我小腿上,疼得我当场蹲下身子。
“同学对不起!”清朗的男声从头顶传来。我抬头看见个穿发白蓝衬衫的男生,他手里提着五六个颜色各异的暖壶,像棵挂满果实的树。他慌忙放下暖壶,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手帕按在我腿上:“我马上去校医院给你拿药!”
那天我知道了他叫陆正阳,物理系大四学生。室友小莉告诉我,这个农村来的男生承包了整栋男生楼的热水供应,每壶收费两分钱,周末还在批发市场搬货。“他可是咱们学校的传奇人物,听说学费都是自己挣的。”
第二天傍晚,陆正阳真的带着新暖壶在女生楼下等我。夕阳给他镀了层金边,洗得泛白的衬衫领子挺括得像新的一样。“说好要赔你的。”他递来暖壶时,我看见他手掌上结着厚厚的茧子,“还有……要不这段时间我帮你打水吧?就当赔罪。”
从此每天清晨六点,我的暖壶总会准时出现在宿舍门口。有时旁边还搁着油纸包的芝麻烧饼,咬开能尝到温热的红糖馅。这些和城里男生送玫瑰、写情诗的套路完全不同,却莫名让人安心。
寒假前的雪夜里,他送我回宿舍时突然说:“我家在秦岭山里的陆家沟,全村就三十多户人家。”呼出的白气模糊了他的表情,“我知道配不上你,但……”话没说完,我的围巾就扫过了他的脸颊。
毕业那年,当我牵着陆正阳的手站在父母面前时,父亲直接把茶杯摔在了地上。“你知不知道农村什么概念?”母亲的声音在发抖,“没有抽水马桶,没有暖气,夏天满屋苍蝇……”
“正阳被留校了!”我攥紧他的手掌,“我们以后住城里!”
那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叛逆的事情,不顾父母的反对,坚决要和正阳在一起。我们工作三年后,手里有了些积蓄,打算结婚后租个房子。
1995年秋,正阳带着我回他老家见父母,并告知我们结婚的事。火车转中巴再换拖拉机,当司机指着远处灰黄色的山峦说“陆家沟就在山那边”时,我的胃突然揪紧了。眼前蜿蜒的土路像条皱巴巴的麻绳,零星散布着牲口粪便。山间潮湿的风裹着腐叶与泥土的气息扑面而来,远处山壁上裸露的岩层泛着青灰色,让我不禁想起母亲描述的“穷山恶水”。
正阳从行李里掏出双黑布鞋:“换上吧,我妈特意做的。”千层底软得像踩在云朵上,针脚密得能当尺子用。才走半小时,我的小腿就灌了铅似的。正阳背起所有行李,胳膊上还挂着我,活像只负重过度的骆驼。汗水浸透了他的后背,在洗得发白的衬衫上洇出深色痕迹。
“歇会儿吧。”我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揉脚,突然听见远处传来“吱呀吱呀”的声响。山道上转出一队人影,打头的老人推着辆绑红布的独轮车,后面跟着一个小伙子和两个妇人。车上的碎花棉被在风中微微颤动,像是跳动的火焰。
“是爸妈!”正阳突然挥着手跑起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那辆独轮车越来越近,车板上铺着崭新的碎花棉被。
近了,我才看清公公满头白发,手紧紧握着推车,脸上挂着憨厚的笑容;婆婆快走几步,鬓角的白发被山风吹得凌乱,眼神却亮得惊人。
“闺女快上车!”婆婆一把抓住我的手。她掌心的茧子磨得我皮肤发烫,力道大得根本不容拒绝。我被七手八脚扶上“专车”,公公用毛巾掸我鞋底的动作,像是在对待什么易碎品。独轮车的木板还带着阳光的温度,碎花棉被散发出淡淡的皂角香。
独轮车“吱扭吱扭”响了一路。婆婆和嫂子一左一右护着,不断往我手里塞山核桃、炒南瓜子。路过陡坡时,父子三人喊着号子推车,脖颈上暴起的青筋在夕阳下泛着光。嫂子怕我颠着,用自己的胳膊给我当靠背;婆婆则不时伸手挡在我额前,替我遮住扑面而来的土粒。山风裹着柴火味拂过脸颊,我突然发现远处山坳里浮着缕缕炊烟——那团被柿子树掩映的灰瓦顶,就是正阳长大的地方。
走近才看清,老屋门前新铺了平整的石板,屋檐下挂着成串的红辣椒和金黄的玉米。堂屋的窗棂糊着崭新的白纸,玻璃罐里插着的野山花开得正艳,花瓣上还沾着晨露。桌上摆着炒好的腊肉、香菇炖土鸡,蒸腾的热气里飘着诱人的香味。公公蹲在灶台前添柴,火光映红了他布满皱纹的脸;婆婆在厨房里忙碌,嘴里还念叨着“城里娃吃不惯粗粮,我又煮了白米饭”。
临走那天,婆婆从木箱底掏出红布包时,金属碰撞声清脆悦耳。“银镯子是祖传的,钱一部分是我们攒的,还有一部分是大家给你们凑的份子钱。”厚厚一沓钱用橡皮筋捆着,最大面额是一百元,最小的才两块。
“婚礼我们就不去城里了,省得亲家公不自在。”我注意到她袖口露出的手腕上,缠着褪色的布条——那本该是系在我手腕上的红绳,是山里迎接新媳妇的规矩。
返程那天清晨,婆婆往我包里塞了二十双纳好的鞋垫,还特地给我父母准备了土特产。走出去老远,还能看见她站在柿子树下挥手,蓝布衫被山风吹得鼓起来,像面褪色的旗。她身旁的柿子树上红彤彤的果实,仿佛是对我们以后日子的祝福。
回到家,我跟父母讲了我去公婆家的见闻,父母抹了抹泪,不再反对我们的婚事。
一晃几十年过去,现在我的儿女都大了,我也退了休。
上个月回去看公婆时,水泥路已经通到了老屋门口。婆婆的银发梳得一丝不苟,正坐在太阳能路灯下给重孙女讲故事。我摸着手腕上的银镯子,突然想起三十年前那个坐在独轮车上手足无措的城里姑娘。当年红布包里的那一万五千块钱,后来成了我们第一套房子的首付。
如今每次看见玄关柜里那双千层底布鞋,就会想起婆婆说的话:“路再远,走着走着就近了。”这大概就是婚姻最朴素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