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合力营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高台上演暖心“护羚”记
发布时间:2025-07-28 23:59 浏览量:1
7月26日13时左右,高台县骆驼城镇宏达农场附近的灌溉水渠边,上演了一场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幼崽的生命接力。
骆驼城镇果树村村民陈文鑫与同伴驾车途经此处时,发现湍急的水流中,一只黄色皮毛的小动物正拼命挣扎。水流裹挟着它不断打转,它数次试图攀爬湿滑的渠壁,却一次次被水流冲下,四肢磨得血迹斑斑。凭借生活经验,陈文鑫判断这很可能是一只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他立即停车,一边大声呼喊同行的巷道镇王家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海山帮忙,一边拨打110报警。
面对齐大腿深的湍急水流,王海山毫不犹豫脱下外套踏入渠中,却被水流冲得难以靠近。他随即改变策略,用树枝轻轻引导小动物向岸边移动。此时,骆驼城派出所民警携带装备赶到现场,与王海山、陈文鑫组成救援小组,逐步将受困动物向水流较缓的岸边围堵。
“快看!它的耳朵露出来了!”岸上的陈文鑫瞅准时机,不顾渠壁粗糙可能擦伤胳膊,趴在地上奋力伸手够向小动物的头部。经过近半小时紧张协作,这只精疲力竭的小动物终于被成功托举上岸。陈文鑫的胳膊被擦伤,手机屏幕也在营救中压碎,但他表示:“虽然受伤了,手机也坏了,不过我很开心。保护国家野生动物,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经高台县野生动物保护站专家现场鉴定,这只获救的动物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学名:Gazella subgutturosa)的幼崽,年龄约5个月。其颈部及右后肢有轻微擦伤,但生命体征平稳。目前,这只幼崽已被送往高台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接受专业救治和照料,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放归自然。
“从发现到救援,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群众的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骆驼城派出所负责人表示,此次救援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生动实践。警方同时提醒公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若发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并及时拨打110或联系当地林草部门求助。擅自捕捉、伤害野生动物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夕阳西下,陈文鑫目送工作人员将装有幼崽的箱子搬上车,轻轻擦拭着胳膊上的伤痕,笑容欣慰:“这点伤不算啥,能让它平安回家,值了!”水渠边,一场生命的接力圆满落幕,等待这只鹅喉羚幼崽的,将是重返自然的广阔天地。
(记者:王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