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斯曼江·亚库甫 王小红 | 13至17世纪中西亚地区贵族社会中的中国丝绸
发布时间:2025-06-04 00:00 浏览量:7
作者简介
吾斯曼江·亚库甫(1981—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丝绸之路与动物史学研究
原文刊发于《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历史学研究·西域史专题”,仅代表作者本人学术观点,转载请注明来源。本微信版文章注释从略,引用请据原文。
摘 要:中国丝绸传入中西亚地区以后,主要作为互相赠送的礼品、宫廷或贵族的服饰与器具装饰、画师绘制珍贵细密画的画布与题材使用。13至17世纪,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的象征性意义更加突出,其在发挥“政治礼品”“商品”“财宝”“通货”等重要作用的同时,“财富”“权力”“地位”等象征性意义也为丝绸贸易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条件。在这一时期的细密画等图像资料中,带有龙、凤、花卉等中国传统纹样的丝绸,作为宫廷或贵族的重要象征符号大量出现,这对研究丝绸之路贸易中的丝绸本身,还有阐释中国丝绸的作用及其影响,均有一定的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西亚地区;贵族社会;中国丝绸;丝绸之路
丝绸与丝绸贸易是中西文化交流史的重要内容。作为亚欧大陆上风靡一时的奢侈品,丝绸蕴含的历史信息十分丰富,以其为媒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13至17世纪的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扮演了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为具体、更为显著、更为重要的角色,而其实际性作用与象征性意义也更为突出。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丝绸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丝绸传播与丝绸贸易等方面。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贵族社会中的具体作用及影响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不仅使用范围广阔,而且象征性意义显著,文字资料与图像资料为其提供了特殊的承载空间。以汉文、波斯文、察合台文等多语种文字资料与细密画等图像资料为基础,文章主要讨论13至17世纪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贵族社会中的实际性作用、象征性意义及影响。
一、中国丝绸传入中西亚地区的途径
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除四大发明外,中国的绘画、医学、史学、陶瓷、丝绸、建筑等传统文化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实际性作用,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持续性贡献。其中,中国丝绸(生丝与丝绸)通过陆路上的大小城镇、集市、商业驿站与海路上的港口传入中西亚地区与欧洲,并且形成了以丝绸贸易为核心的商业地带。有人认为,“很可能在阿契明王朝(Achaemenid)时代,丝绸就已经从中国进口到伊朗了”,至少“从公元前1世纪起,丝绸在罗马就享有盛名,那时只有中国生产丝绸”。丝绸贸易作为古代规模最大的商业活动,不仅是罗马、波斯等地税收与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是横跨亚欧大陆经济统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中国丝绸,中西亚地区的古代历史地理著作给予了高度评价。10世纪的阿拉伯地理学家伊本·法基在其《地理志》中,将中国丝绸与瓷器、灯并列为三大名牌货;1892年在布哈拉发现、成书于10世纪的《世界境域志》中,将中国黄金、丝绢、织锦、瓷器作为奇珍异宝进行了介绍;同一世纪,伊本·胡尔达兹比赫在其阿拉伯文地理著作《道里邦国志》中,在介绍唐代的龙编与新罗国时,首先提到的也是丝绸;成书于16世纪的波斯文著作《中国纪行》更认为,“金、银、绸缎及其他一切来自东方的东西都是最上等的”。上述著作如此高度评价中国丝绸并非偶然,而是对客观事实的忠诚记载,也是中国丝绸的象征性意义及其对世界文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的具体反映。
13至17世纪,中西亚地区获取中国丝绸的途径多种多样,其中以下三种较为常见:
其一,贡赐贸易。宋辽金时期,虽然陆上丝绸之路不如海上丝绸之路畅通,但是中原地区与西域诸地之间的交往交流活动并未就此中断,因此一定规模的丝绸贸易活动依然存在。蒙元以来,中西亚地区与中国之间的人口流动、商业活动日益频繁。1256年,伊利汗国建立之后,其与中国元朝之间的交往交流活动日渐增多;帖木儿王朝建立之后,尤其在沙哈鲁统治时期,与中国明朝之间的交往交流活动更加频繁。仅以洪武二十二年(1389)至正统十四年(1449)为限,来华的撒马尔罕使团就达40次之多。1419年末,帖木儿之子沙哈鲁派遣算端·阿合马与盖耶速丁等人出使明朝,其事见于各种版本的《沙哈鲁遣使中国记》。此外,主要从事丝绸贸易的各种商业团体更是不胜枚举。毋庸置疑,在诸如《宋史》《诸蕃志》《明实录》《明史》《回回馆译语》《沙哈鲁遣使中国记》等文字资料中,丝绸正是记载最多的赐物或商品。
其二,以陆路为主的城镇贸易。元明时期,陆路为主的城镇贸易蓬勃发展,中国与中西亚地区的商团往来络绎不绝。有元一代,因为伊利汗国尊奉元朝的宗主国地位,二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均保持了密切友好的关系,这为中国丝绸大量输入中西亚地区及丝绸贸易的持续性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明代初年,“对外联系极其频繁,中西交通大开……朱元璋建国伊始,就屡屡遣使四出,诏谕‘僻在远方’的国家,欲宣扬国威,重修与各国的友好关系,招致各国来朝”。“洪武中,蓝玉征沙漠,至捕鱼儿海,获撒马儿罕商人数百。太祖遣官送之还,道经别失八里。其王黑的儿火者,即遣千户哈马力丁等来朝,贡马及海青,以二十四年(1391)七月达京师。帝喜,赐王彩币十表里,其使者皆有赐。九月命主事宽彻、御史韩敬、评事唐钲使西域。”通过相关文献记载,亦能一窥明代丝绸贸易发展的面貌。在此仅举三例说明:第一,“有一次,一个商队从中国返回,在安集延以东的山麓遭遇大雪,一千人中只有二人得救。乌马尔·沙黑·米儿咱(Umar Shaikh Mirzā)听到这个消息后,就派出人员,去照看该商队的所有货物。尽管就近没有这些货物的继承人,乌马尔·沙黑·米儿咱自己也很需要这类货物,但他还是将其保管好。一、二年后,他把继承人从撒马尔罕和呼罗珊召来,将其货物完整无损地交给了他”。第二,1507年至1508年,巴布尔(Bābur)在坎大哈地区见到了庞大的中国骆驼队,它们“驮着用丝绸布料和衣服做成的鞍袋,用鲜红的布料和丝绒做成的帐篷,各种各样的遮阳篷”。上述两条记载均出自察合台文著作《巴布尔回忆录》。第三条则出自1403年至1405年间受西班牙卡斯提尔王国派遣出使帖木儿王朝的罗·哥泽来滋·克拉维约(Ruy Gonzalezde Clavijo)的记载。他说“最好的商品特别是丝绸(silk)、缎子(satins)、麝香(musk)、红宝石(rubies)、钻石(diamonds)、珍珠(pearls)和大黄(Rhubarber)都是从中国运到撒马尔罕的。据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技艺最高超的工人。我在任大使期间,有800峰(laden)驮满货物的骆驼从大都来到撒马尔罕”。通过上述三条记载,足见中国丝绸在种类繁多的商品中所占比例之高。同时,亦可再现这一时期东西商团从中国运输丝绸到中西亚地区乃至欧洲的繁忙景象。
其三,以海路为主的港口贸易。这类港口主要集中于斯里兰卡、印度、波斯湾等地。“宋代政府鼓励丝绸出口……丝帛和瓷器,在宋元时代始终是出口货的两大台柱”,广州、泉州、明州等地成为丝绸外销的主要基地。这一时期,大食、拂菻、撒马尔罕、天竺、层檀、日本、大理、注辇、蒲甘、佛泥、真腊、渤泥、邈黎、阇婆等西亚、中亚、南亚、东亚、东南亚诸地商团,通过陆路与海路接连不断地来华“撒殿”,获取了大量的中国丝绸。永乐元年(1403),明朝复设广东、福建、浙江三大市舶司,专门负责接待朝贡使团、管理贡赐贸易。同时,郑和下西洋也确保了东西航道的畅通无阻,进一步促进了明朝与海外诸国的联系,推动了贡赐贸易的蓬勃发展,加强了世界各地的交往交流。无独有偶,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葡萄牙人也获得了非常可观的利润,由其经营的丝绸贸易获利甚至高达30倍。通过上述形式多样的贸易活动,中国丝绸在大量销往南亚、东南亚诸地的同时,也进入了中西亚地区。
二、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的实际性作用
中国丝绸传入中西亚地区乃至欧洲以后,因为宫廷或贵族首先接触并且具备消费能力,遂在宫廷或贵族阶层中首先获得使用,而其原有的象征性意义也同时传入,甚至辐射整个亚欧大陆。其后,随着输入量的增多,丝绸使用范围逐渐扩展至土地税、财产税、军饷、援助、礼品等多个领域,凭借与众不同的天然优势,成为宫廷或贵族阶层财富、权力与地位的象征。根据前引文字资料与图像资料分析,13至17世纪是中国丝绸作为中西亚地区贵族财富、权力与地位象征表现最突出、作用最广泛的时期。根据相关文献的初步统计,波斯文中诸如aqmashah(丝绸的一种)、a-brisham(丝绸)、pilah(蚕)、harir(丝绸衣服)、khazz(生丝)等与丝绸相关的词语多达17个,察合台文中更是多达20来个,足见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产生的影响。显而易见,这类影响的产生与其在上述地区发挥的实际性作用密不可分。
13世纪之前,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主要作为宫廷或贵族的礼品、礼服或奢侈品使用;13世纪之后,尤其在13至17世纪,中国丝绸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已经涉及宫廷或贵族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一,作为中国与中西亚地区诸国及其内部互相赠送的外交礼品使用。13至17世纪,元明两朝与中西亚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极为频繁。《元史》《明实录》《明史》《沙哈鲁遣使中国记》《巴布尔回忆录》等汉文、波斯文、察合台文资料的相关记载,充分反映了中国与中西亚地区之间非常频繁的交往交流活动,其中即有不少涉及中国西域各地乃至中西亚地区进贡与中国政府回赐的内容。例如1402年,明朝政府派遣使者携带诏书前往哈烈、撒马儿罕等地,并且赏赐其地君主“金织文绮”等中国丝绸;1456年,明朝政府又回赐前来朝贡的撒马儿罕使团彩缎、绢、织金纻丝等各类丝绸。中国丝绸不仅作为中国与中西亚地区之间互相赠送的外交礼品使用,而且在中西亚地区内部也扮演了相同的角色,其中包括金织纻丝、彩绢,有衬里的朝服、内衣、缎子、红绸、罗莎等等。例如1519年,在与阿富汗首领马利克·沙·满苏尔(Malik Shāh Mansūr)谈判时,巴布尔就将丝绸布料与丝绸衣服赠予前来的每一位代表。在这批珍贵礼品的作用之下,二者最终达成协议,阿富汗人同意不再干预萨瓦德地区(Sawād)的管辖事务;1528—1529年,阿布·塞德·速檀的使者在其他人员陪同下来到巴布尔宫廷,巴布尔又将丝绸衣服赠予使者,而将一银锭重的黄金与一金锭重的白银赠予其他陪同人员。除了丝绸长袍与外套,中西亚地区宫廷或贵族之间相互赠送的礼品还包括带有老式口袋的中国腰带、中国盔甲等物。
其二,作为中西亚地区宫廷或贵族的服饰与器具装饰使用。根据相关文字记载与细密画资料分析,宫廷或贵族大都喜欢红、黄、蓝、绿等色彩斑斓的中国丝绸。莫卧儿帝国(Mughal Empire)开国君主巴布尔在描述速檀·忽辛·米尔咱的外貌与习惯时说道,“即使他上了年纪,蓄着花白胡子,他仍然穿着红绿相间的绸衣”。仅以目前能够见到的细密画而论,这一时期宫廷、贵族成员或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物所着服饰中,几乎都有中国丝绸,而其侍从与其他人员的服饰则以本土生产的丝绸或棉麻织物为主。因此,这类宫廷细密画的绘制者们将中国丝绸作为财富、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在画面中呈现出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绘制于16世纪萨法维王朝时期的《跪坐青年》(图1)。
图1《跪坐青年》
画面中的青年女子身穿带有凤凰纹样的丝绸窄袖长袍,神情安闲,长发垂肩,单膝跪地,更显姿态的优雅,贵族青年的脱俗气质跃然其上,而其身后的花卉亦见中国传统绘画风格。该细密画原系萨迪茹丁·阿嘎汗(Sadruddin Aga Khan)的私人收藏,现藏于大都会艺术博物馆(The Metropolitan Museumof Art)。
坐垫、靠垫、地毯、遮阳篷、窗帘等是中西亚地区宫廷或贵族的常用器具。这类器具之中,作为统治者最重要的物品,丝绸坐垫常常与其良马相提并论。因为中西亚地区统治者的“宝座”通常都用丝绸装饰,故而具体语境中的“丝绸坐垫”一词也兼统治者的“宝座”之意。例如巴布尔在介绍速檀·忽辛·米尔咱时说道,“他有大量用黄金、白银制成的酒杯和器皿,锦绣丝绸坐垫和两种马匹”。关于丝绸遮阳篷使用的最早记载,应在公元前1世纪罗马学者普林尼(Gaius Plinius Secun-dus)的《自然史》中:公元前46年,尤利乌斯·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在举办凯旋仪式时,曾将罗马广场的亚麻布遮阳篷全部换成了丝绸遮阳篷,欲以此来彰显自己的丰功伟业。13至17世纪,中西亚地区的宫廷或贵族也用丝绸制作、装饰王帐或殿堂。根据拉施特的波斯文历史著作《史集》记载,1256年1月,异密阿儿浑-阿合(Arghun Aqa)曾下令制作一座觐见专用丝绣织金的丝绸王帐,同时下令建造一座与其匹配的华丽殿堂,并用其举行了隆重的登基仪式。在此之后,丝绸遮阳篷、丝绸帐篷成为宫廷或贵族展示财富、权力与地位的重要标志而为历代所继承、发展。
结合细密画资料分析,中西亚地区的靠垫、地毯、遮阳篷、窗帘皆由两层布料制成,大英博物馆(The British Museum)现藏绘制于15世纪的《世界征服者史》插图《库尤克大汗和侍从们》(图2)与爱尔兰切斯特·比蒂图书馆(The Chester Beatty Library,Dublin)现藏绘制于16世纪的《亚历山大监督城墙的建设》(图3)所见遮阳篷使用的丝绸堪称典型。通常情况下,上述器具内侧使用棉布或亚麻布作为装饰,外侧则使用色泽艳丽的丝绸作为装饰。伦敦维多利亚与艾伯特博物馆
(V&A)现藏一幅巴布尔四世孙沙·贾汉时代宫廷画家戈瓦尔丹绘制的寓意细密画,名为《帖木儿把皇冠传给巴布尔》。画面显示,帖木儿坐在巴布尔与胡马雍中间。不难发现,公爵盘腿所坐丝绸刺绣的地毯四周围着圆形的枕头,枕头使用两种不同颜色的布料拼接而成。上述三人所用坐具的靠垫,亦由红、黄、深红等不同颜色与不同植物花纹的丝绸制成。无独有偶,华盛顿弗尔艺术馆(The Freer Gallery of Art)现藏17世纪画作《贾汉吉尔与沙·阿拔斯会见》中的靠垫也与此极为相似。
图2《库尤克大汗和侍从们》(局部)
图3《亚历山大监督城墙的建设》(局部)
其三,作为中西亚地区画师绘制珍贵细密画的画布与题材使用。波士顿美术博物馆(Museu-m of Fine Arts—Boston)现藏一幅名为《在春天的花园里喝葡萄酒》(图4)的丝绸细密画,1933年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举行细密画与书画、服装展览时,其因借来时间较晚而未被收入展览介绍手册。该细密画在15世纪(1430)时绘制于中国丝绸之上,并且模仿了中国传统绘画的风格。画面中间是一株开满鲜花的桃树,桃花样式与中国传统绘画的风格完全契合。桃树前,一位男子双膝跪地,正将盛满酒水的碗双手端给面前站立的女子,另有一男一女分别站立二人左右,四人衣着均系中国丝绸。其中,左侧男子所着蓝色丝绸袍服前胸的花纹,亦系凤凰等寓意吉祥的中国传统纹样。画作场景应是波斯流行的浪漫主义风格,蓝色、黄色、绿色、紫色,还有砖红的底色,精巧的配色、强烈的对比更为画作增色不少,而其使用中国丝绸作为画布,则将画作的收藏、研究价值彰显无遗。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现藏一幅发现于1972年的丝绸细密画碎片《帐篷面板》(图5)。根据玛丽·卢肯斯·斯维托霍夫斯基(Marie Lukens Swietochowski)等人的研究,该细密画绘制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的萨法维王朝(Safavid dynasty)时期。画作描绘的主要内容是萨法维王子的狩猎活动及其与狮子搏斗的场景。这一场景可能因系萨法维王子最喜欢的活动,得以绘于光滑而不掉色又不跑色的中国丝绸上,以细密画的形式保存并流传至今。不难发现,上述两幅细密画的内容均与宫廷或贵族生活密切相关,而中国丝绸充当这类珍贵细密画的画布,进一步说明了其在中西亚地区贵族社会中的实际性作用。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贝鲁尼(Beroni)东方学研究(The Beroni Institute of Oriental Studies)收藏、成书于14至17世纪的文献所见细密画插图分析,这一时期画家对于呈现丝绸服饰的美极为重视。例如,放大16世纪著名画家米尔·萨伊德·阿里(MirSayyidAli)的细密画《复杂的宫殿场景》(图6)不难发现,无论何种色彩的丝绸,都带有大雁、凤凰、花卉等中国传统纹样。大英博物馆(The British Museum)现藏15世纪成书于呼罗珊地区的重要历史著作《历史精华》(Majma'al-Tawarikh)中的《中国圣人向合赞汗贡献历史书籍》(图7)、大英图书馆现藏1410年左右绘制的《亚历山大拜访圣人》(图8)等细密画中,人物的服饰包括头饰都有显著的中国风格。细密画《速檀托格兹》中,速檀及大臣们所着服饰都是带有大雁、凤凰、花卉等传统纹样的中国丝绸;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现藏细密画《尤瑟夫从井里出来了》(图9)中,宫廷成员所着服饰也都是带有大雁、凤凰、花卉等传统纹样的中国丝绸;巴黎装饰艺术博物馆现藏绘制于15世纪的细密画《波斯王子胡迈在花园会见中国公主胡马雍》(图10)中,王子与公主所着也都是带有明显中国风格的丝绸服饰。
图4《在春天的花园里喝葡萄酒》
图5《帐篷面板》
图6《复杂的宫殿场景》(1539—1543)
图7《中国圣人向合赞汗贡献历史书籍》(局部)
图8《亚历山大拜访圣人》(局部)
图9《尤瑟夫从井里出来了》(局部)
图10《波斯王子胡迈在花园会见中国公主胡马雍》(局部)
三、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的象征性意义与影响
众所周知,文化的传播首先从“耳闻”开始,但也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与“检验”。虽然漆、茶、灯、玉、稻、纸、瓷等都是中国古代物质文化的代表,但是正如美国东方学者贝特霍尔德·劳费尔(Berthold Laufer)所言:“在古代使中国驰名遐迩的重要物品是丝绸。”公元前后,“希腊的一些小岛上和印度也有用野蚕丝来做丝绸的记载,但这些地区没有发展出真正的养蚕业和丝绸业,只有中国才有”。蒙古西征之前,你沙不尔(Nishapur)的毛织品与棉织品,马鲁(M-erv)的半丝绸布“木勒含”(Mulham),不花剌(Khwarazm)的地毯、毡垫、绸布、被褥,撒马尔罕(Samarkand)的帐篷、丝绸、羊毛、皮革,大不里士(Tabaris)的羊毛、丝绸、棉布长衫等,都是上述地方著名的出口商品。然而,正如英国学者魏泓(Susan Whitfield)所言,虽然“中国的近邻也生产丝绸并向西方出口,但西方市场仍只认准中国丝绸”。魏泓所言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西方”,而是中国历史文献中所言的广义“西域”,亦即葱岭以西的广袤地域,其中既包括中西亚地区,也包括地理位置更西的欧洲。显然,相对丝绸品质而言,波斯、罗马野生蚕茧制作的布料,不论是产量、光泽、弹性、坚韧度,皆不如中国家蚕丝织品远甚。再从全球史的视角考察,古代中国是同一时期唯一能够大量生产优质丝绸的国家,亚欧各国对中国丝绸的需求量极大,丝绸仍然是既不可多得又不可替代的奢侈品。
关于中国丝绸的“故事”,很早就通过“译语人”、商人、旅行家等传入了中西亚地区。因为他们掌握的“故事文本”不同,这类丝绸“故事”的版本也便各异。公元前30年代,罗马诗人维吉尔(Vigile)在其《田园诗》中写道:“赛里斯人从树枝上采取非常纤细的羊毛。”维吉尔认为,丝绸是一种取自树枝的羊毛;公元1世纪,古罗马博物学家普林尼在其《自然史》中认为:“赛里斯人(Seres)以取自森林的毛织品闻名于世。”普林尼故事中的丝绸是取自森林的毛织品。公元2世纪,包撒尼亚斯(Pausanias)对于丝绸的认识更加深入。他认为“丝线”并非取自树皮,而是另有来源。赛里斯人用小笼子饲养名为“赛尔”的小动物。上述“故事”虽然并未理清丝绸的具体来源,但是充分证实了塞维利亚学者伊希多尔(Isidore)《辞源学》(Etymologies)所言“赛里斯服装(Serica)系由赛里斯布而得名,人民不知道的是赛里斯人的相貌,而不是他们的织物”这一观点。通过上述记载,可知有关中国丝绸的故事在西方社会中具有悠久的传播历史,而这正好奠定了中国丝绸象征性意义在西方社会的思想基础。
虽然青铜、象牙、兽皮、丝绸、瓷器、玻璃、宝石、动物、植物等,都是丝绸之路贸易活动中具有悠久历史的商品,但是若论持续时间最长、最稳定的一类,当属丝绸无疑。关于13至17世纪中西亚地区丝绸的价格,由于史料极为缺乏,尚未出现相关专题的研究成果。但是研究丝绸,相较于对其价格的关注,关注其在古代社会与现实生活中的“价值”更显重要。如此则不仅能够研究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的传播、作用及价值,而且还能够呈现中国丝绸文化发展的恢弘全景。自古以来,谋求带有异国风情的稀缺商品是人类共同的心理需求与生活憧憬,在这种心理需求与生活憧憬的作用之下,早期传入西方社会的丝绸主要由其宫廷或贵族购买、使用,丝绸也自然成为其尊贵身份的一种象征,并且价格也伴随激烈的商业竞争水涨船高。根据马可波罗的记载,“汗八里城内外人户繁多……有各地来往之外国人……百物输入之众,有如川流之不息。仅丝一项,每日入城者计有千车……固有若干地域出产棉麻,然其数不足,而其价不及丝之多而贱,且亚麻及棉之质亦不如丝也”。法国学者沙海昂(Joseph Charignon)认为,每日入城的丝平均有五十万公斤,每年共计十八万吨。这些丝均被贵族或中间商购得,宫廷或贵族对丝绸的追求,给商人们提供了绝好的商业资源与商业途径。
需求量的增长使中国丝绸的“价值”更加高昂。公元3世纪末期,丝绸在罗马的价值已经相当于同等重量的黄金。公元301年,古罗马皇帝戴克里先(Diocletian)颁布了著名的“物价敕令”,命令将“丝绸外衣和原料的价格罗列出来,这是抑制通货膨胀和制定最高限价的一种尝试”。而在中西亚地区的社会生活中,丝绸也被作为一种“通货”使用,其象征性“价值”远远高于实际性“价值”。因此有人认为,丝绸之路上的丝绸和麻纺织品是重要的货币形式,丝绸作为货币使用有时比铜钱更加广泛。在整个亚欧大陆上,丝绸“用以交易牲畜或奢侈品”。学术界普遍认为,“大量丝绸的到来取代了现金”,“其价格与黄金等价”。根据中西亚地区的文字资料分析,丝绸在一般情况下并无固定价格,其“通货”价值亦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无价之宝”也成为形容中国丝绸“价值”的术语,得以在日常交际与文学作品中充分体现出来。例如在中西亚地区,得到别人赠送丝绸是件值得荣耀的事情,丝绸也是贵族或富裕家庭回馈他人最珍贵的礼品。19世纪,希瓦汗国史学家穆尼斯(Munis)在其诗歌中写道:“金色的长袍和无价的丝绸。”穆尼斯用“无价”来形容丝绸的“价值”。他又写道:“和卓·木拉德·巴依有幸(sherep)得到丝绸缝制的长袍。”“sherep(honor)”即表示得到丝绸长袍的荣幸。这一案例也是丝绸作为贵族财富、权力与社会地位重要象征而具有较强吸引力与较大影响力的具体表现。在人类古代历史上,象征财富、权力与地位的符号多种多样,而其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中国丝绸的象征性意义,实际就是前述“真实写照”的客观反映。
前文述及,中古时期的“丝绸”是中西亚地区宫廷或贵族“金银财宝”的代名词与象征。当其传入中西亚地区贵族社会之后,传统观念中的“金银财宝”便又包括了“丝绸”,“金银”(a-ltun-kümüsh)“珠宝”(üncha-marwayit)与“丝织品”(tavar-dur-dun)从而一并成为财富的总称与象征,适用范围也更显广泛。有鉴于此,克劳森(Clauson)认为“金”“银”“丝绸”三者连用时,应将其译为“金银财宝”(treasure)。例如回鹘语“丝织品”(Tavar-dur-dun)中的“Tavar”即有三层含义:其一,丝缎。法国东方学者伯希和(PaulPelliot)在敦煌获取的元代回鹘文文献之中,即有两件提及“Tavar”。日本学者森安孝夫(MoriyasuTakao)认为此处“Tavar”指的是“缎子”。党宝海在其《略论古代丝绸之路上的杭州产品》一文中,也引用了森安孝夫对这两件回鹘文文献的转写与释义。根据转写的具体内容,上述文献中的“qïngsay tavar”应指“行在(杭州)丝缎”。自古洎今,杭州就以生产优质丝绸闻名于世,因此“Tavar”并非狭义的“缎子”;其二,交换“丝绸”或用“丝绸”交换的商品,包括马、骆驼、驴、骡、羊、牛等牲畜与小麦、棉花等作物。在这类贸易活动中,“丝绸”实际发挥了“通货”的作用,并且这一术语在中西亚地区的文字资料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其三,“财宝”的一类。前文述及,克劳森在《辞源学》词典中认为,应将“Tavar”译为“财宝”更显妥帖。无论何种层次的含义,“Tavar”既与丝绸有关,也与“财宝”有关。按照逻辑来讲,“金”“银”实际只是财富的象征,但是不能成为权力的象征,只有“丝绸”始终在贵族社会中发挥作用,自然而然地充当起财富、权力与地位的象征。
根据浮雕、壁画及后来的细密画等研究中西亚地区服饰文化的重要资料,中国丝绸传入中西亚地区也对当地妇女的服饰产生了一定影响。中西亚地区的“锦半臂”与“披帛”就与隋唐时期中原地区的服饰款式极度相似。根据学者研究,“半臂”又称“半袖”,是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上襦发展而来的一种无领(或翻领)、对襟(或套头)的短外衣,其特征是袖长及肘,身长及腰。“这种服装在唐代前期,即8世纪以前的女装中是极为常见的新式衣着。”13至17世纪中西亚地区细密画中出现的服装,也是无领、对襟,袖长及肘,身长及膝,颜色艳丽而以红色、蓝色居多的款式。更为引人注目的是细密画中女士使用的“披帛”。“披帛”是一种条形长巾,一般都用名贵的纱罗裁成,用时搭在两肩,缠绕在手背。切斯特·比蒂图书馆(The Chester Beatty Library,Du-blin)现藏绘制于16世纪的细密画《梭罗敏与别利克斯》(图11)中的女主人就戴着红色的“披帛”。这类“半臂”“披帛”与唐代永泰公主墓壁画中妇女的半臂与披帛极其相似。“锦半臂”与“披帛”在中西亚地区细密画中的出现,不仅反映出中国丝绸对中西亚地区妇女的服饰产生了一定影响,而且反映出这一时期中国与中西亚地区之间进行交往交流活动的频繁。
图11 《梭罗敏与别利克斯》
四、结语
丝绸承载的深层次文化内涵值得进一步讨论。中国丝绸传入中西亚地区以后,主要作为互相赠送的礼品、宫廷或贵族的服饰与器具装饰、画师绘制珍贵细密画的画布与题材使用。13至17世纪,中国丝绸也成为宫廷或贵族“金银财宝”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其财富、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对中西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丝绸虽属物质文化范畴,但其影响了“文化符号”“思想观念”等精神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伊利汗国建立后,中国丝绸在中西亚地区的实际性作用与象征性意义更加突出。带有中国传统纹样的丝绸在波斯细密画中以礼服、礼品、日用器物的形式出现,不仅反映了中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地区频繁的文化交往交流活动,而且说明了中国丝绸对中西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文化共享与文明互鉴一直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题之一。自古以来,中国与中西亚地区一直保持着紧密的交往交流关系与互通有无的文明对话。二者之间交往交流的内容极其丰富,不仅包括了物质文化,而且涵盖了精神文化的诸多领域。作为丝绸之路贸易活动中重要的商品与奢侈品,中国丝绸在极大促进各地区之间交往交流的同时,也极大丰富了文明互鉴的途径与形式,在中国与中西亚地区之间搭建起了文明沟通的桥梁。因此,中国丝绸不仅连接了中国与中西亚地区之间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也为世界文明的和谐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