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碾死同学,法院判死缓,家属怒喊抗诉!

发布时间:2025-09-11 13:55  浏览量:2

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同学开车多次碾压致死,换来的判决却是死缓。受害者家属拒绝谅解,扬言抗诉,这一幕刺痛人心。2024年8月,湖南宜章,蔡某某因妄想妻子与同学刘某某有染,开车连续两次撞击并碾压,直到对方命丧当场。如此血腥,如此冷酷,却在法院的判词里多了四个字:限定刑责能力。于是,铁板钉钉的“故意杀人”,在现实里拐了个弯,变成了“死缓”。这不是让人愤怒,而是让人彻底心凉。

蔡某某,长期饮酒,存在幻听、嫉妒幻想,被认定为酒精性精神障碍。案发当天,他先是到刘某某家买鞭炮,然后突然开车撞上。刘某某倒地后挣扎着站起来,还没喘过气,蔡某某掉头再度冲撞,并彻底碾压。血淋淋的过程,不是冲动,不是意外,而是清清楚楚的二次确认。行凶后,他下车报警,自称因妄想才动手。结果,司法鉴定把“有限责任能力”递了上去,法庭接过,最后一句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问题就卡在这里。普通人能不能接受?家属当然不能。他们说得明白:蔡某某家人愿意赔钱换谅解,但拒绝接受。为什么?因为这不是钱能了的事。一个人被开车多次碾死,还能用精神障碍解释掉,那以后还有谁敢在街上走?只要有人说“我幻听了,我嫉妒了”,是不是都能当成“有限责任”?荒唐到极点。

死缓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还有机会改判,意味着他还有余地。而受害者呢?没有余地了。刘某某已经进了坟墓,家人只剩撕心裂肺的愤怒。法律当然讲究人道主义,但人道该给谁?是给冷血的加害者,还是给毫无防备的受害者?这场判决,让人看见的不是法律的威严,而是一个活人命在条文里被稀释的过程。

影响已经显现。公众的愤怒,不是因为对案件细节不了解,而是因为常识在这里被轻轻掀翻。常识告诉我们,连续开车碾人,是最赤裸的故意。可司法结果却告诉你,他“有病”,所以要宽宥。社会信任就是这样被一点点蚕食掉的。今天是刘某某,明天换作别人呢?这样的逻辑一旦树立,恶性案件就有了退路。那还怎么让人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

关键在于精神鉴定。精神病鉴定成了杀人案的“挡箭牌”,而公众对这种结果的抵触,源于信息不对称。医生一句“限定责任”,法庭一句“死缓”,但受害者家属和公众只看到:凶手没死,被害人白死。精神病不是杀人免死的护身符,这是司法最起码的共识。但在个案中,它却一次次把刀口偏转,把正义拉长,让人觉得正义变得模糊。

此案的意义远超一桩血案。它折射出法律与民意的巨大落差。法律是冷的,但人心是热的。法律可以斟酌精神状态,但人心只认事实:他开车撞了,再碾压,最后人死了。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逻辑,却被“限定刑责能力”裹上了一层雾。死缓,成了压死骆驼的稻草,让人觉得“法不护人”。

最后,别忘了那一声“拒绝谅解”。这是家属的呐喊,也是普通人的共同心声:不要让精神障碍成为杀人的遮羞布。不要让死缓成为冷血的出路。如果一条鲜活的生命,最后换来的只是轻飘飘的判罚,那这个社会留给受害者的,只有更深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