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奶粉”宣传藏猫腻!你上过当么?

发布时间:2025-09-04 18:48  浏览量:1

如今不少直播间、网店

刮起一阵“驼奶粉”风

但您可要看仔细了

有商家卖的“驼奶粉”

名不副实

产品类型竟为

冲调类方便食品

(冲调谷物制品)

法律人士表示

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属于虚假宣传

涉嫌欺诈

01

低价“驼奶粉”藏猫腻
配料表首位为“燕麦粉”

8月22日

“沙漠圣驼总店”直播间

主播介绍一款“骆驼奶粉”时,画面显示,产品售价99元一罐,每罐净重1000克。该产品罐体上以较大字体标注“益生菌高钙驼乳营养粉”,主播称“驼奶粉,奶中贵族、奶中黄金,货真价实好驼奶,营养价值非常高,3岁孩子喝到100岁”,商品介绍页面有“做不一样的驼奶粉”字样。

▲“沙漠圣驼总店”直播间画面。资料图片。

但仔细查看,该产品罐体下方标注的是“方便食品冲调类”,配料表显示排在首位的为“燕麦粉”。

8月22日

旺驼康奶粉旗舰店

该店有一款1000克、售价37元的“新疆正宗骆驼奶粉中老年益生菌多维高钙无糖驼奶”,介绍视频里主播称“这款奶粉太好了,就是那种高钙的驼奶粉,之前都卖到100多(元),现在周年庆搞活动,30多块钱就能到手”。

不过记者在商品介绍页面上看到,其产品标示为“方便食品冲调类”。在记者的要求下,客服提供的配料表显示为“驼乳粉、 燕麦粉、全脂乳粉、驼乳”,而商品介绍页面配料表前5位显示为“燕麦粉、全脂乳粉、乳清蛋白粉、驼乳粉、益生菌冻干粉”,二者并不一致。

▲商品介绍页面配料表。资料图片。

随后记者询问产品的执行标准,客服发来一张产品图,其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19640”,记者查询发现,该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8月22日

怡韵康驼乳食品店

该店广告视频介绍一款大罐装1000克的“新疆正宗驼奶粉”时,主播称“你们可别买那种又贵又不好的驼奶粉了,我一直喝的是怡韵康驼奶粉,配料表特别干净,甄选新疆双驼峰奶源,喝起来奶香味十足”。

▲怡韵康驼乳食品店视频截图。资料图片。

然而点开该视频下方的购物链接,记者发现,其产品罐体上标注的产品类别却是“冲调类方便食品”。商品介绍里配料表前5位显示为“燕麦粉、全脂驼乳粉、山药粉、益生元、乳清蛋白粉”。

记者发现

类似上述情况的产品还有很多

店铺“新疆牧源驼奶总店”销售的一款“牧源乳新疆正宗骆驼奶粉”,产品标签显示为“方便食品”。

茵宝莱新疆驼奶工厂店销售的一款“新疆骆驼奶粉”标签显示为“固体饮料”。

“匠仁堂滋补馆”店铺内一款“匠仁堂富晒高钙骆驼乳粉”产品,320克、售价9.9元,标签标示为“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执行标准为GB24154,产品配料的首位显示为“大豆蛋白粉”。

记者发现,上述部分产品包装设计多使用西域特色图案和双峰骆驼形象,宣称来自新疆,但实际产地在山东、安徽等地。

02

驼奶粉有指标要求

不能随意命名、宣传

记者了解到,新国标《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2024)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新国标明确指出:

乳粉以单一品种的生乳为原料;

调制乳粉则要求“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

明确调制驼乳粉的单位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6.8g/100g。

根据要求,GB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对产品中的蛋白质等营养成分含量没有具体限值。而固体饮料分为含乳蛋白固体饮料、复合蛋白固体饮料、其他蛋白固体饮料等,含乳蛋白固体饮料中的乳蛋白质含量(质量分数)规定不低于1%即可,其他种类蛋白固体饮料中的蛋白质只要不低于0.5%或0.7%即可。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耐力类运动营养食品是以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为特征成分,且必须添加。

近日,记者也从网上购买了一罐“匠仁堂富晒高钙骆驼乳粉”产品,记者发现,在罐体正面以较大字体标注了“富硒高钙驼乳粉”,在其下方,用较小字体标注有“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等字样。其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显示蛋白质含量为2.5克/100g,低于《乳粉和调制乳粉》对调制驼乳粉的要求。

▲网上购买的匠仁堂产品。孟刚/摄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表示:

就食品类别来说,很多上述宣称为“驼奶粉”的产品配料中含量最多的都是燕麦粉或大豆白蛋白粉,执行GB19640标准,其蛋白质含量等指标与《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2024)要求明显不同,其原料和工艺与乳粉标准不符,其本质上不是一类产品,不能命名或宣传为驼奶粉或驼乳粉。一些产品的标签还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食品名称应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规定。

03

固体饮料当奶粉卖

涉嫌欺诈消费者

针对上述部分商家将固体饮料、冲调类方便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当作奶粉销售现象: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表示:

这种行为不仅会误导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购买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还可能引发消费者健康权益受损。此外,该行为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我国对奶粉类产品实施严格的国家标准规制,部分商家将固体饮料、冲调类方便食品等当作奶粉销售,本质是通过隐瞒产品真实信息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北京红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表示: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商家把固体饮料、冲调类方便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当奶粉卖,违反《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属于虚假宣传,涉嫌欺诈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孟刚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 883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