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在巴林右旗境内的两起重大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5-08-12 06:30 浏览量:1
一,义德尔朝格图等人杀害八路军案
1948年“辽沈战役”后,辽沈战场上的国民党骑兵苏和巴特尔部溃匪2000人西窜内蒙古,妄图作最后挣扎。在11月中旬,窜进巴林右翼旗境内,骚扰巴彦汉、翁根等地;11月14日,此股土匪约400余名攻打大板。巴林右翼旗党政军民团结一致,与敌作战。唯当时装备不足,若坚持战斗,恐有损失,遂暂时退出大板,撤往林东。土匪即分两路从西、北两面进入大板。他们掠夺财物,殴打群众,将国营泰华商店洗劫一空,又将党政机关埋藏的文件搜翻出来焚毁。土匪在大板大肆抢掠约两个小时左右,才向旗北窜去。
1948年11月14日,国民党溃匪苏和巴特尔匪部袭击了大板之后,巴林右翼旗党政机关和驻大板的八路军机关向林东撤退,但是因勤务员带着伙夫出门采购而未能及时返回,政治处伙夫王海泉,勤务员范昌福,旗军邮局伙夫沈军,巴彦汉区小队队员张连元4人掉了队。他们在向东追赶机关部队中到了巴彦他拉老道板村(大板东约30公里),向牧民赛音吉亚吐、阿拉坦宝力格、东如布家要借3匹马,继续向林东方向追赶部队去。当时赛音吉亚吐不同意借给,并在被斗牧主东如布的纵恿下,与老道板村民兵队长义德尔朝格图和义新旺吉拉、义德尔莫力根、阿拉坦宝力格等人串通,认为土匪袭击大板是“事变”(意思是共产党走了,国民党来)了,遂产生杀害这4个人的念头。他们假意借给几匹马并表示愿意护送这4名八路军战士去林东。当行至到巴林左翼旗第六区德日苏艾勒(现幸福之路苏木查干勿苏)北3里远的嘎格其希里山嘴处,用“保鲁”(牧民专用的棍)、“棍棒”把4人打死,并将尸体扔进深草丛里,把八路军的“毛瑟”枪1支、“九九”枪1支、雨衣1件、子弹盒1个藏在布日哈达山沟里。解放后追查此案,破案之后,经过昭乌达盟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赛音吉亚吐、义德尔朝格图死刑,判处义新旺吉拉、义德尔莫力根有期徒刑20年和9年,阿拉坦宝力格、东如布有期徒刑各7年。
二,沙格扎凶杀案
案发在“四清”运动期间。1965年3月16日晚,驻巴彦查干公社巴彦萨如拉生产队“四清”工作组,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并宣讲“四清”运动文件精神。至夜间11点30分散会后,该队社员沙格扎回到自家院里,匆匆忙忙骑上马,奔向离村子15华里的巴彦萨如拉生产队春场(指牧区的牧场分春夏秋冬四季轮牧,春场即春天放牧用的场地),将自己的马绊上,然后到生产队马信阿拉坦宝力格(中共党员、复员军人、在任民兵排长)的家,沙格扎抢走阿的“九九”型枪,骑上马后(全队最好的骑马),返回自己的家,再取上80粒子弹,骑马到生产队会计白音巴图的家,沙犯将白骗出屋门,朝白开了一枪。因白被门坎绊倒未打中,沙格扎以为将白打死,又到格日乐图家枪杀格日乐图和他的母亲。沙犯又去哈日毛胡尔家(任民兵班长),枪杀哈日毛胡尔,打伤哈的妻子,又到生产队保管员浩仁塔本的家,打伤浩仁塔本。
沙格扎作案后,骑马持枪逃跑。为捉捕凶犯,“四清”工作团党委书记乌热歌、中共巴林右旗委代理书记鲍云龙和昭乌达盟军分区的首长们立即组织旗公安队、民兵等一千余人进行追捕。同时翁牛特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巴林左旗等旗县和锡林郭勒盟的西乌珠穆沁旗也组织武装民兵设防。3月19日下午5时,在翁牛特旗海日苏公社的胡勒塔拉将凶犯沙格扎活捉。在向巴林右旗押送时,由于押送人员将沙犯驮绑在骆驼上,沙犯的突然挣扎中,惊得骆驼连踢带扒,至使凶犯被骆驼拖踢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