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下一个“以死明志”的网暴悲剧|黄河时评
发布时间:2025-08-09 18:08 浏览量:1
今天,人民日报客户端发文评河南周口妇产科邵医生疑因不堪网暴坠楼身亡一事,文章提到,非理性声音、跟风行为形成声势,网络曝光容易演变成网络暴力。
当下常发的网络暴力,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纯粹基于人性之恶,用刻板印象来苛责普通个体,如紫发女孩自杀、武汉母亲坠楼,这类网络暴力毫无来由且令人发指;第二类,是从网络维权滑向网络暴力,网络维权原本无可指摘,但如果曝光者故意混淆事实,走向就会彻底走偏。尤其是,这类网络暴力往往会完成一组“特定身份叙事”,即处于“弱势”一方奋起曝光“强势”的一方,比如学生举报老师,患者举报医生,围观网民基于“弱者正义”和“强者原罪”一元化逻辑,常对曝光者的指控照单全收,由此就埋下了悲剧的伏笔。
不幸因网暴去世的邵医生大抵就属于后者。据抖音通报,疑似三起医疗纠纷当事人及家属的15个账号,分别在四个周期内发布共计89条与医疗纠纷相关视频,其中76条因违反平台规则,在发布后即被平台处置限制流量不予推荐、下架、好友可见或仅自己可见;发布962条与医疗纠纷相关评论,其中,457条违反平台规则,在发布后即被平台处置仅发布者自己可见、好友可见或置底。共收到邵医生及其代理人发起的侵权举报48次,其中32次平台判定举报成功。无论是邵医生的高举报成功率还是涉事者发布内容的高违规率,都不难想象邵医生生前遭受网暴以及为自证清白所付出的努力和内心苦痛。
有网友指出,为何平台针对网暴的处置辞令都是事后呢?这其实就牵涉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所谓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既是国际通行准则,也为我国法律所借鉴,即平台若已经履行了通知、删除等义务就可以获得民事责任豁免,通俗说就是平台在网络纠纷中是“不举不究”,其主要义务是在当事人投诉后再发起反网暴审查。应该说相关法律对此的审慎是有必要的,一来平台企业并不具备执法权,若施行事前审查,很容易因为审核者的主观体感而误伤言论活力,且网民群体数量庞大,给平台绑定过多的责任与义务,也容易抬高行业的门槛。但这并不代表平台企业对网暴就可以置身事外,尤其是在算法魔力下,平台掌握着信息推荐的权力,其一边可以“正大光明”地在网暴发生时袖手旁观,一边又“问心无愧”地享受嗜血流量带来的分成红利,这种权责不对等注定难以服众。就像有法学专家建议的,虽然事前审查的红线不易突破,但如果平台对用户信息内容的审查义务只集中于网暴防御,以适当力道干预必要领域,或许就可以实现既减免悲剧的发生也不伤及言论市场整体活力,而这也是平台企业需要努力的方向之一。
网络社会的种种不如人意并不是无根之木,而是真实社会的镜像。平台的治理是治标,执法部门的治理才是治本。在邵医生之死中,警方未能及时立案显然也是压死骆驼的稻草之一。虽然我国目前尚无针对网络暴力的独立法律,且存在法条分散、立案难取证难等现象,但这并不代表执法人员就可以毫无作为,而陷入“事前消极介入,严重后果发生后再被动介入”的悖论循环。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来说,网络暴力的暗黑力量不能因为发生在虚拟世界就等闲视之,现实社会中的纠纷、矛盾如果不能机制化系统化地处置,无疑就会为网络审判添砖加瓦。
当然,再完善的公力救济往往也是在网暴发生之后,而网络暴力的恐怖之处就在于瞬间脆断,当海量的谩骂、攻击、讽刺席卷而来时,意味着一个人主体性的剥夺与丧失,他过往是一个多么良善的人、他信奉怎样的信念、他对社会带来过怎样的正向价值,连同他的抗辩文字一样淹没在骂声中,他本人迅速被符号化,加速下坠直到粉碎。
相比事后追责的雷厉风行,如何将网暴之殇止于微澜更重要。这注定不能依靠某个部门的单边出击,而是要形成合力,尤其是要依赖于数以亿计的网民的觉醒,是如何以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而拒绝盲从盲信的“平庸之恶”——对于身处网暴中的当事人来说,无论他是一个蜚声中外的企业家,还是医生、教师,首先,他都是一个具体而鲜活的人,即使隔着层层代码,我们也应该听到每一句无端谩骂所对应的一次次心跳与一声声哭泣。
互联网精神本就包含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尊重、共情、博爱。而当下这样的精神不能因为技术的迭新而失落,相反它需要格外被唤醒与珍惜。这就需要每一个具体的人负起责任来,你,我,他,都在其中,我们不可回避,也无法回避。
评论员:李明 编辑:曹梦佳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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